第二十六章 合二为一
李老太监很愤怒。
番邦土人的跳大神仪式他是没有兴趣参加的。
他有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做。
昨天万岁爷宠幸了一个番邦女子。
勉强算是胡姬吧。
不过从今往后就是殷妃了。
这可是大事。
李老太监连肉松饼都来不及吃,一大早就候在门外。
等到万岁爷和殷妃洗漱完毕用过早膳离开后,李老太监就悄悄溜进了万岁爷的寝宫。
他从怀中摸出了炭笔和小本子。
作为内臣的第一要务,不是伺候皇上开心,也不是为天子掌笔控印。
而是详实地记录皇上与嫔妃们的私生活。
这可是关系到皇室血脉续存的天大之事。
作为皇帝,不仅仅是一言一行要被大臣们写成《起居注》,自己的私生活更是要被记录在案。
当某个妃子有了身孕,太监们就会查对记录,确保妃子肚子里的是货真价实的龙种。
李老太监虽然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但毕竟家学渊源,牢记着自己的使命。
他小心翼翼地将龙榻上的毯子拿了起来。
这一看,便勃然色变。
这条他之前特意垫下的浅色毯子,居然没有任何血迹!
“呸,真个不知廉耻的番邦狐女!”
李老太监痛心疾首。
万岁爷的第一股龙精居然给了这么一个不守妇道的女子!
实在是……
实在是……
深呼一口气,冷静下来,李老太监也知道,如今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现实。
万岁爷这是为了祖宗基业而以色侍人啊!
罢了罢了,当初太祖爷爷就是靠着大脚的马娘娘起家的,说不得如今……
……
就在李老太监胡思乱想的时候,外头忽然爆发出一阵巨大的欢呼声。
“万岁!”
“万岁!”
“弯水!”
不仅仅有华工们的欢呼,居然殷人也绕着舌头,跟着一起山呼万岁起来。
这是怎么回事?
李老太监一肚子问号,连忙钻出了屋子。
这不看不要紧,一看,李老太监被吓得一个屁股蹲坐在了地上。
只见十几个殷人,十几名华工,一起抬着抬着一条巨大的土石块走向祭坛。
而在那土石块中,居然镶嵌着一具清晰的巨龙骸骨。
嘶——
老李太监倒吸一口凉气。
此刻他总算知道叶公好龙这个成语是什么意思了。
虽然他常伴真龙天子身侧,可不代表他不怕眼前这十多米的巨型生物。
好在此时大家的目光都被这具“龙骨”吸引,没有人注意到李老太监的失态。
等到殷人的老阿嬷终于想起他这位法力高强的巫师的时候,李老太监已经调整好了心态。
“大巫师,请和我一起主持祭祀吧,祭祀我们共同的祖先,也庆祝我们两个部落再次合二为一。”
老阿嬷呜哩哇啦说了一堆,李老太监没有听懂,但也猜到了部分意思。
他昂头挺胸,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尘,阔步走上了祭坛。
而朱富贵则牵着殷素素的手,一早坐在了最高处的王座之上,俯视着众人。
“李伴伴,此次龙骨现世,乃是天降祥瑞,我大明与殷人三千年后再次携手,当大贺!”
说着,朱富贵举起了殷素素的小手,两人一同起身。
其实也不用李老太监和老阿嬷主持,被巨物崇拜的本能刺激到的殷人和华工们,全都再次沸腾。
殷人们学着华工的模样,跪倒拜服,山呼万岁。
仅仅只有几百人,场面却不可谓不震撼。
朱富贵不禁感慨,难怪人们都说,权力的滋味使人上瘾呢。
在这样的气氛中,人很难不迷失本心。
朱富贵要打造的是一个现代化的大明,而不是一个沙特、泰国似的特权国家。
不过在历史的关键节点上,英雄人物的作用性会被无限放大。
适当的个人崇拜无可避免。
朱富贵虽然不觉得自己是英雄,但身负朱明的血脉,且拥有系统的能力。
我虽非英雄,但也愿为了苦难的东亚文明豪赌一把!
……
热烈的祭祀和庆祝活动一直持续到深夜。
朱富贵也顾不得藏私,从系统仓库里弄了一些烈酒出来。
殷人最爱烈酒,即便女子也是一样。
而来自两广浙闽的华工,压抑了太久,居然酒量也涨了起来。
这一夜,大家围着篝火纵情放歌,“恭喜恭喜”的歌声响彻山谷。
这一夜,举着酒杯的殷人和华工,鸡同鸭讲却开怀对饮。
这一夜,列强的枪炮,艰辛的生活,全都抛诸脑后。
只有朱富贵没有醉。
作为参加过十三场婚礼,当过七次伴郎的他,早已经学会了用雪碧作假的技巧。
坐在台阶上,朱富贵看着昏黄的篝火渐渐熄灭,听着广场上鼾声渐渐响起。
“朱哥哥,你在想什么?”
殷素素小脸带着酡红,轻轻坐在了朱富贵身旁,“我们融合在了一起,你不开心吗?”
朱富贵捏了捏她的脸蛋,笑道:“当然开心,我们走过那么多苦难,才能最终彼此携手合一。”
“但我觉得你有心事。”殷素素就如另一个同名的女子一样,心思玲珑。
想了想,朱富贵决定实话实说。
“素素,其实这并不是龙,或者羽蛇神的骸骨,而是一种动物的化石。”
朱富贵知道,美国西部是化石的高产地区,随着越来越多的化石出土,殷人们迟早会发现,所谓的龙骨只不过是化石而已。
“化石?那是什么?什么动物能长得这样庞大?而且它不是和你画的五爪金龙一模一样吗?”
殷素素歪着脑袋,靠在朱富贵的肩膀上,她有些喝多了,头有点沉。
其实是不是龙,对于殷素素来说根本无所谓。
反正她已经决定了,要和身边的男人一起管理部落,一起在这片土地上寻找栖身之地。
殷素素的疑问,只是出于少女正常的好奇罢了。
“这应该是一种蛟鼍,或者你也能称之为鳄鱼。”
朱富贵已经知道这是什么了。
当然不是他自己查资料得知的。
而是在系统中搜索到了一家化石商店,将拍摄的照片发在了讨论区中。
光顾这家商店的买家很多都是古生物爱好者。
在朱富贵补充了化石出土的地点等细节之后,很快有大佬得出结论,这应该是产自北美,有着“暴龙猎杀者”之称的帝鳄。
这种鳄鱼生活在七千万年以前的白垩纪晚期,有着不逊于霸王龙的巨大颅骨,体长可达十米以上。
虽然比大型霸王龙还是有所逊色,但其他小型的暴龙类,只是这种鳄鱼的常规食物。
朱富贵原本理所当然的以为这是恐龙化石。
没想到却是一种以恐龙为食的巨大鳄鱼。
也难怪会被大家一致误认为龙骨了,毕竟很多学者认为,龙的主要原型就是鳄鱼。
而且在七千万年前,北美洲中部是被海道隔开的。
那时候,朱富贵脚下的这篇山峦还是河流湖沼密布的地区。
这种巨型的鳄鱼高度水栖,巡游在淡水河流与海道之间,捕食恐龙和海龟。
比起现代的鳄鱼,它体态更长,四肢更短,这令他更像是传说中的龙。
但朱富贵还是决定将真相告诉殷素素,至于她信不信,就不管自己的事情了。
少女嘴里念念有词,“世界上不可能有这么大的鳄鱼”,缓缓在朱富贵肩膀上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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