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ript>read2(); 公元前225年,秦王政二十二年,秦王政三十五岁。
秦军突袭魏国,王贲领兵,势如破竹,攻至魏国国都大梁城,久攻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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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咸阳城早已摆脱了冬日的束缚,骊山脚下的渭水支流在山涧里与石块相撞击,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
在一处繁花遍地的平原上,一个黑衣少年郎一手牵着马,一手握着马鞭,沿着河流缓步慢行。
少年郎眉若墨裁,眉尾似利剑之尖,眼睛里闪烁着惊奇和激动的光芒,他突然顿住脚步,深吸了一口气,尽情的感受着属于两千多年前的时空里的太阳、空气、河流、草地和鲜花。
皮毛雪白的骏马鼻孔里喷出两团热气,消解在空气中,而后不安分的抬了抬双蹄,显然是迫不及待想要飞奔一阵,明亮有神的眼睛里映着黑衣少年的瘦削身板。
少年仰起头,看着高远而又澄澈的蓝色天空,内心深处有些东西不断的翻腾着。
赢扶苏,这是一个让后人羡慕可又不得不扼腕叹息的名字。
羡慕的是,他竟然是千古一帝嬴政的儿子,还是长子。而令人扼腕叹息的是,他却因为一道假诏而自杀。
始皇帝,千古一帝!
赢扶苏身为嬴政的儿子,将一手好牌打的稀巴烂,可叹可悲可笑啊!
这一年,是秦王政二十二年,秦王政三十五岁。
而他不过虚岁十七,距离历史上的大限堪还有十五年之久的光阴。
任何一个从现代穿越过来的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人,都可以在这两千多年前的战国末期轻而易举提高时代的生产力。
更何况他这个先从双一流院校中文系毕业而后入了国家行政机关混了数年的老油条。
所谓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既然来了,自然立足当下,好好做人,好好感受两千多年前的时空。
一段崭新的绚丽的历史图景正在赢扶苏的脑海中一点一滴的勾勒着。
而赢扶苏身后二十丈,自然一队身披黑甲,手执利钺的骑兵戍卫。
这队骑兵戍卫个个精神抖擞,目不斜视,丝毫不敢放松地盯着前方的黑衣少年。
保护秦国长公子的卫队,自然是秦国精锐之中的精锐。这些卫士之中,最年轻不过三十岁,最年长的也不过刚年至四十,他们都是百里挑一的秦国勇士。
突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远方传来,这自然打断了赢扶苏的遐想。赢扶苏略带疑惑,但是还是警觉地翻身上了马,而后控马向他的卫队走去。
这马蹄声不仅仅惊动了赢扶苏,也惊动了身后的卫队。
卫率池武麻溜儿翻身上马,而后身后的卫兵也统统翻身上马,在池武的带领下迎向赢扶苏。
赢扶苏远远就看清了来人,是这副身体之前的主人的故交——冯劫之子冯长安。
池武看到来人,脸上顿时洋溢起喜色,语气也有些激动,“公子,来人是冯家大子。”
但是赢扶苏脸上并没有出现池武想要看到的笑容,相反的则是与公子的年龄不符合的平静。
冯长安,他上次告诉自己,他要准备吏考。
秦国文职官员选拔,途径诸多,世官制、保举制、学吏制、此外还有通法入仕、以军功辟田、以客和客卿入仕等。
而冯长安,其父是当朝御史大夫冯劫,他堂叔又是如今官居少府的冯去疾。
他自有家世背景,自然可通过学吏,而且是在室内听学。
待他学吏成功后,除去弟子籍,主要是在各级政府机构从事一些文书、档案处理之类的工作。
长安生性谨慎,做事极为认真,想来他年后便能入值宫内尚书台这类地方。
但是,他为什么忽然来这里?
上次他们不是约好,月后他再入宫去见他么。
赢扶苏微微沉色,池武的脸忽的绿了。
今日,是他自作主张派人去通知了冯家大子,否则公子如何这么巧,一出门便遇见老朋友。
只是,将公子出行骊山的消息透露给冯长子是个妙招。
公子见到冯家大子,忽的就笑了,露出两排白森森的牙齿。
那远处飞奔而来的白衣少年,见到赢扶苏,见到公子,眼睛立刻笑成两弯月。
“吁——”眉清目秀的白衣少年郎勒住缰绳,而后快速翻身下马对着扶苏便是恭恭敬敬的一拜,身后的侍从动作也齐齐跟上,“长安拜见长公子。”
“起来吧。”赢扶苏控马向前走了几步,对着起身的冯劫道,“快上马吧,陪本殿去前面转转。”
“遵命。”冯长安咧嘴笑着,脸上是难以言喻的激动。
冯劫控马来到赢扶苏左侧,池武则在赢扶苏右侧陪同,身后的队伍又接了一长串。
“公子今日的气色可比一月前好多了。”
上次,冯劫入宫看到公子,公子还是一副怏怏不快,面色惨白的模样。
今日一看,公子除了额头上有些淤青的痕迹,整体来说,气色非常不错。
“常言道,伤筋动骨一百天,公子这次不出两月便可纵马出行,可见是伤势已经没有大碍了。”
“本就是皮外伤,两个月的时间,早应好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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