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俏的模样让沈敬之心猿意马,他忍不住逗弄她说:“你不是有件立领的旗袍吗?那件衣服估计能遮住你的脖子。”
沈敬之说的那件旗袍是粉色蕾丝的小短款,右大腿边儿上还开了个叉,她当时看到那件衣服的时候就像着了魔似的喜欢。
结果,结果买回来之后才发现穿那件衣服不能弯腰,不能走的太快,不能坐,不能抬手……它,它根本就不是一件正经的衣服。
沈敬之的逗弄让杜小晚有了报复他的心思,她也不管那些遮挡不住的吻痕了,上去抱着他的脖子就是一通啃。
沈敬之的呼吸逐渐变得紊乱,眼看就要过火,她急忙松手往后退了几步,看着自己种下的成果不怀好意的问他,“待会要开会的,公司那些高管看到这些会不会对你印象下滑呀?”.
“都是成年人,他们会理解的。”
沈敬之走进浴室开始脱衣服洗澡,他每天早上跑步回来必定是要洗澡的,有洁癖的他不能容忍身上有一丁点的异味。
大概是对他的报复之心还没有完全消退,她关注了他那具健硕到让她脸红害臊的身体。
突然,他右手小臂那两排颜色很深的疤吸引住了她的目光。
“你这牙印是谁给你咬的?”话里异常的不悦。
花洒打开,沈敬之很快便氤氲在了腾腾的水蒸气之中,看不清他的表情,只听他一字一顿的说:“当时某人跳窗户摔断了腿,我好心抱她去医院医治,哪知道她不但不懂得感恩,还咬了我一口,往死里咬。”
往事不可重提,说多了都是泪呀!忽的一下子冷梓晨出现在她的脑海里,那个温润的如春风细雨一般的男孩子。
一刹那的愣怔,沈敬之又兽性大发,这一回她是真不能去上班了。
在家里无所事事的待到中午,某一刻她突发奇想想为沈敬之做一顿晚餐。
说做就做,跑到厨房打开冰箱,里头除了水和饮料其它的啥都没有,杜小晚的兴趣已被打开,她不会因为家里没有材料而收手的,她要出去购物买菜。
脖子无东西可遮,那她就退而求其次遮住脸好了。
戴上沈敬之的墨镜,画了一个夸张的大红唇,镜子里那个妖艳夸张的女人就当不认识吧!
花了两个多小时在商场买了柴米油盐酱醋茶,还为自己买了几件高领体恤。
其实像她这种吃食堂的人根本就没有进厨房的机会,她做菜完全就是根据自己吃过的菜式来搭配的。
一切材料准备就绪,她兴冲冲的给沈敬之打了电话,告诉他说自己会准备一顿丰盛的晚餐等他回来。
沈敬之兴致不高,好像并不期盼这一顿她为他煮的饭,他淡淡的说:“离火远点儿,别把厨房烧了。”
杜小晚的热情没有因为他冷淡的态度就此打住,她用心熬煮的白粥,稀稠正好。菜色,虽然跟她想象中的有所不同,但是味道却也是不错的。
沈敬之七点左右回的家,比平时晚了一个小时,他在看到那一桌子菜后,果然没有表示出任何的兴趣,他只是对她感兴趣而已。
杜小晚被他缠的实在受不了了就大骂他禽兽不如,还威胁他要离家出走。
然而,得到的依然是他盎然的回应。
“吱吱……”门铃响了。
这一次杜小晚对外头响起的门铃声是发自肺腑的感激,门铃拉回了沈敬之的理智。
她推开他就往卫生间跑去,快速的收拾完自己,又跑向门口给来客开门。
沈敬之已经是一副衣冠楚楚,风度翩翩的正经模样,哪里还有半点禽兽的影子。
任素穿着家居服,手里头拿着一个本子,她直接忽视了给她开门的杜小晚,对从卧室不紧不慢走出来的沈敬之说:“张导把《我爱你》的剧本发过来了,我想请你帮我参考一下,看我适不适合演这个女一号。”
《我爱你》是当下最火的都市言情小说,剧情饱满文笔极好,杜小晚来来回回的看了五六遍。
她常常羡慕江白和林小琳两人之间那份爱对方到骨子里的爱情,又气林小琳太懦弱,总是不断被人欺负被利用,叫爱她的江白一次一次的伤心欲绝。
最想掐死不停破坏江白和林小琳爱情的心机婊黄珍妮。
杜小晚一直希望这部小说能被改编成电视剧的,可当她知道任素将出演这部剧的时候,心里头很不是滋味,因为任素不是她心目中的林小琳。
沈敬之一页一页翻看着剧本,“林小琳这个傻白甜的人设只要有张漂亮的脸蛋儿就能出演。倒是女二号黄珍妮,她的每一个神情,每一个心里活动并不是瞪瞪眼,咬咬牙就能演出来的,这个人物最考验演员的演技。”
任素非常认可沈敬之的观点,他每说一句话就点一次头,“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只是这个人物极不讨喜,我怕会败坏了观众缘。”
沈敬之说:“流量明星能红一时,只有实力派演员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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