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阿依莎,出生在大漠深处的一片绿洲里。
族人说我的阿娜,是我们阿依塔格部落的圣女,她的眼睛比木塔尔湖的湖水都要清澈,她的笑容比天上的月亮还要皎洁,她是我们一族最美的姑娘。
可从来没有人跟我说过我的阿塔长什么样子,我甚至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
从记事起,我的身边只有一个叫阿娜尔古丽的小奴隶陪着我,她是名罪奴,是我们这儿身份最低贱的一类人,连族长那只瞎了一只眼睛的老鹰都要比她尊贵一些。
可她却是唯一一个敢直视我的眼睛与我说话的人。
他们告诉我,总有一天,我要接替阿娜的位置,成为我们部落的圣女,护佑这一方水土的安宁与昌荣。
他们要我日日诵读这世界上最为晦涩的祷文,要我夜夜以圣泉之水沐浴身体,他们不准任何男性接近我,更不允许我踏出阿依塔格一步。
从我出生以来,阿娜便没来看过我一眼。
族人大都以狩猎为生,大漠里能够种活的作物太过稀少,每到旱季,阿娜便会登上祭坛为一族祈雨,只有这个时候,我才能躲在最角落的地方偷偷看她几眼。
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是我三岁那年,一群偷猎的外邦人误闯进了阿依塔格,他们猎杀了我们大量的骆驼,骆驼是我们部落的圣物,它们的死亡被阿依塔格一族看做是不祥的征兆。
族长盛怒之下命人将他们丢进了狼堆里,只留下了他们当中那个看上去和我一般大小的女孩儿。
她就是阿娜尔。
这个名字是我给她起的,因为她说她的中原名字叫做石榴,是一种在大漠里很难见到的植物,石榴花很好看,大朵大朵的,极为娇艳,石榴的果实很好吃,酸甜多汁,生津止渴。
我想了想,告诉她,那就叫你阿娜尔古丽吧。
在我们这儿,阿娜尔古丽就是石榴花的意思。只是她似乎不太喜欢这个名字,她哭着说她姓杨,叫杨石榴,不叫什么阿娜尔古丽。
于是我便吓唬她,不乖乖听话就会跟她爹一样,被人扔进狼堆里给活活咬死,死了以后还要被那群畜生分食得连骨头渣都不剩,她就害怕得不再哭闹了。
我以下一任圣女的身份向族长讨要了阿娜尔,代价是一成年我便要接替阿娜,登上圣女之位,他们说阿娜活不了几年了。
我不信,在他们嘴里,我的阿娜是那样漂亮,那样厉害,怎么可能这么快就要死了呢。
族人害怕骆驼横死的事情会惹怒安拉真神,于是请了阿娜出来为他们赎罪。
那天,她在一群人的簇拥之下走上了祭祀台的最高处,极尽繁复的黑纱裙尾被风吹得高扬在身后,摇曳飞舞着,衬得她的皮肤白皙到几乎透明。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我那漂亮的阿娜。
只不过,在我看来,她的眼睛一点也不好看,眼神缥缈虚无,甚至有一丝呆滞木讷,根本不知道她在看向哪里,我也没有在她脸上看到过那皎似明月的笑容。
一直到我离去,一次也没有。
再后来,我逐渐长大,个子越来越高,身形抽条得也越发匀称,模样也越来越像我的阿娜。他们说,我笑起来的时候,是大漠的夜空里,最璀璨的星星。
阿娜尔也长大了,她的脸蛋再也不像小时候那般圆圆的了,出落得有些英气,眼睛却还似从前那般明亮,开心的时候会活蹦乱跳地唱不着调的歌,难过的时候会躲在帐子外偷偷对着月亮哭泣。
她说她很想她的爹娘,想家乡的糖饼,桂花糕,酒酿圆子。
我跟她讲,大漠没有那些东西,但我们有最皎洁的月,最浓烈的酒,最湛蓝的天,最深邃的夜。
“还有最狂野的风,和最心爱的人。”
大漠的酒太烈,她喝了一口就醉了,醉得晕乎乎的,开始胡言乱语,一碰就倒。
那是阿娜尔第一次亲我,她的嘴唇软软的,还带有一丝凛冽的酒香,回之却微甘。虽然同为女孩子,可我似乎并不排斥她这样的亲近。
我回吻了她。
仅仅是嘴唇相贴。
如果这能称之为吻的话。
我不明白什么是喜欢,只知道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是最开心的,最自在的。不需要记忆那些枯燥繁复的圣文,也不需要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有没有玷污身份的圣洁。
更不需要克制自己作为一个人来说,最基本的喜怒哀乐。
阿娜尔她是个聪明活泼的姑娘,她的箭术比部落里一半以上的男子都要好,她的歌声比融化了的泉水还要清亮,她的舞姿甚至征服了族长的继承人。
她是那样的灿烂、鲜活,热爱着生命里的一切。
在她的陪伴下,我流失荒野的灵魂终于找到了一处归宿。
可阿娜的生命之泉却在逐渐干涸,我见到她的时候,她的面容一次比一次枯槁,眼神一次比一次空洞,有时候她甚至会忘记自己念了无数遍的祈言。
我问阿娜尔,我跟阿娜长得像吗。
阿娜尔说,像,又不像。
她的容颜要比你美上太多,所以她是月,你是星。
可你比她更加璀璨耀眼,所以她是寒冬的月,而你是盛夏的星。
那是我活了十四年以来,第一次落泪。
我不知道这么多年里,阿娜有没有一次会注意到我,有没有发现过一个小姑娘总是会躲在祭台的角落里观望着她。
从三岁到十四岁,我偷看了她整整十一年。
这十一年里,我学会了如何当一个合格的圣女,也知道了每一任圣女背负着的责任与命运。
我们从出生起就失去了成为一个人的权利,正如本应翱翔于苍穹的雄鹰,却被豢养在一个金雕玉饰的笼子里,被剥夺的不仅仅是自由与天性,还有它那完整的灵魂。
可我要比阿娜幸运,或许我该谢谢安拉真神,谢谢他把阿娜尔送到了我的身边,她身上承载着我全部的欲望与希望。
我爱她,正如爱着自己。
所以在十六岁那年,我选择为了她抛弃一切,抛弃所有的荣誉与使命,抛弃我那有如风中残烛的阿娜,我要与她私奔。
在我即将成年的前一天晚上,我同阿娜尔,带着那只瞎了一只眼睛的老鹰,骑着被族人视为神明化身的骆驼,趁夜逃离了阿依塔格。
就这样,十六岁的第一天,我和我的石榴花,开始了终其一生的流浪。
——
我叫陆鹿,是一名来自公元2021年的现代人,是个业余的插画师。
我的父母是一对普普通通的个体户夫妻,除了我以外,他们还有一个大学一毕业就早早嫁了人的大女儿,眼下她的儿女都已经是上小学的年纪了。
而作为她同父同母的亲妹妹的我,却在研究生毕业以后,成了一个待业在家的大龄女青年。
生活在一个十八线都数不上的小城市里,靠着每个月那点可怜的杂志稿费过活,偶尔也会接点懂得懂得的私图外快,除了不能随心所欲地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过得也还算将就。
只是长期的熬夜赶稿生活令我的作息极不规律,用老妈的话来说,就是东半球的人过着西半球的时间,别人睡觉我起床,别人早晨起来迎接太阳,我去床上迎接梦乡,跟个耗子似的。
前段时间我凭借着攒了一万年的人品接了个大活儿,是给某部大爆ip的漫改剧主角画Q版微博头像,原本说好一个月后交稿,没想到正好跟杂志社的工作撞了档期,一忙活起来,我就把这码事给抛诸脑后了,直到死线前一个周,剧方的宣发问我要压缩文件的时候,我才想起这件事。
那天夜里,我去楼下超市提了整整一箱红牛上来,彻夜猛灌,好不容易才赶在天亮之前肝完了甲方爸爸要的头像。也是多亏了那箱红牛,让我睁着那双囧囧无神的熊猫眼足足瞪了天花板两天一夜,愣是一点困意都没有。
最后的最后,我也不知道自己是猝死过去了,还是昏睡过去了,反正再醒来的时候,我就趴在了一片荒无人烟的沙漠里。
旁边还有个不省人事的异域大美女,打扮得跟cos某个游戏里的人物角色似的,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从深厚的沙子里爬了出来。
身为一个业余的二次元插画师,这种设定和情节对我来说接受起来没有丝毫的难度,我凭借着超强的脑回路快速地分析了一遍自己现在的处境。
很显然,我应该是穿越到某个不幸被沙暴袭击而死的倒霉蛋身上了。试了试一旁那名女子的鼻息,我发现她还活着,思来想去又费了半天力气把她也救了出来。
也不知道这俩人在这里躺了多久了,在太阳的炽烈曝晒以及严重缺水的情形下,我的嘴拔干到起了一层厚厚的死皮。
别人穿越,不是捡到皇上,就是救下王爷的,最次也能混个公主贵女之类的当当,我这倒好,开局沙漠图,一点基础装备都不给,还要我去救助一个残血倒地的队友,这可真是离了个大谱。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一支路过的商队发现了我们,在这群商人的帮助下,我终于带着高烧不醒的同伴来到了中原。
由于烧得太久,耽搁了最佳的治疗时机,被我救下来的姑娘在醒来以后出现了短暂性的记忆缺失,我跟她大眼瞪小眼地互相瞪了好久,谁都不知道自己和对方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我们是从何而来,要往何处去。
这种情况下,商人们只好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又给我俩送去了扬州的二十四桥乐坊,那里的坊主姐姐和他们很是相熟,乐坊又是专门为收留这些漂泊无依的女子而设,对我们来说实在是再适合不过的容身之处了。
实际上,这一路过来,我一直把他们当作是新手村引路的NPC,完全没考虑过他们会害我。寻思着初来乍到的,只管跟着他们走就对了,于是稀里糊涂地,我就成了二十四桥的一名乐姬。
坊主为我们重新起了“花名”,都是些中草药的名字,我选了鹿竹二字,只因为自己的名字里原本就有个鹿字。
至于怀夕,因为我与她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是在一个夕阳将沉的黄昏里。我觉得怀夕这个名字很有纪念意义,也很符合她的气质,于是便替她敲定了这两个字。
再后来,我也不知道怀夕是什么时候想起之前的事的,只知道相识这么久以来,她一直都很讨厌我,哪怕我是她的救命恩人,在她那里也完全讨不到什么好脸色对待。
只是在我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到处乱跑之时,总会有一道白色的影子默默跟在身后不远处,她常说要我学武功,还说只要我愿意一定可以学得很好。
我不知道她是搁哪儿来的底气替我说出这种大言不惭的话来的,我很直率地告诉她我怕疼,学武功是不可能的了,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进入乐坊以后,靠着自己社交牛逼症的本事,我很快便交到了一些说得上话来的好朋友,比如中途与我分道扬鞭的白芷,再比如后来惨死在胡寅手里的水苏。
那个难得在女子本弱的时代里具有一丝反抗精神的小姑娘,无论命运待她多么不公,都不会丧失对生活的希望,她像极了以前的我,又像极了现在的我无比渴望成为的样子。
在她第一次逃跑被抓回来的时候,我替她向胡寅求了情,饶了她一命,说不上是为了谁,只是我还想多看几眼她眼神里那种,无论遭受多少苦难都不会被磨灭的对自由的热忱。
正是那个时候,我得知了怀夕利用胡寅修习太相功法的事情,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那种怪异的感觉,只要一想起她为了练功屈从于胡寅身下,胸口就会变得闷闷的,像极了我自己的情绪,又像是这具身体本身的反应。
平心而论,怀夕的很多做法我都不敢苟同,比如为了获得解药善恶不分地替胡寅卖命,再比如完全没有自己的立场,谁能更胜一筹便听命于谁。
实际上,胡寅喂我们吃下的毒药还有另外一种解毒之法,那就是与自己互通心意之人行鱼水之欢,便可逐渐解去自身情毒。
从前我总怀疑她是真心爱着胡寅的,才会愿意放弃底线帮他作恶,可她每月情毒发作时那痛不欲生的样子,却又完全驳斥了我的猜测。
直到我在那个幻境里看见了阿娜尔,那一瞬间,心脏像是要炸裂开一般鼓噪喧哗着。
至此我才明白,这具本不属于我的身体,大概自始至终爱着的,一直都是那名叫做阿依莎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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