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喜欢是不一样的
“看来好的差不多了。”
牡君兰欣慰地笑了笑。
“嗯嗯!”
覃敏踮起脚轻轻跳了跳,看起来很是亢奋,很是被关了很久,终于从笼子里跑出来的猫猫。
“我做了一些炸红薯饼和天妇罗炸虾,你之前很想吃的。”
牡君兰说着,将一个准备好的食盒放在了桌上,顺带在保温杯里灌满了热牛奶。
“谢谢妈妈!”
覃敏觉得特别开心,因为妈妈做的红薯饼和炸虾都特别好吃,带到学校里可以分享给苏松屹。
他一定会喜欢的,覃敏天真地想着,将餐盒和牛奶放进了很少用的单肩包,然后蹦蹦跳跳地出了门。
走在清冷的大街,少女的心情格外明朗。
另一边,正在衣帽间换着鞋子的方知嬅,嘴里还叼着一个包子。
闵玉婵用吹风机吹着半干的头发。
苏松屹穿戴整齐,系好了围巾。
“松屹,今晚和知嬅去我买的房子里看看怎么样?要是觉得满意,我们可以就搬过去住。”
吕依依看向苏松屹,轻轻地道。
“我没意见,听知嬅姐的。”
苏松屹微微颔首。
他在这个家里住了很久,早已经习惯了这个房子的温度,突然要搬到陌生的环境,倒真有些不习惯呢。
出门后,三人一起同行。
“洗碗的时候,都有戴手套吗?”
方知嬅推了推苏松屹的胳膊,轻轻问道。
“嗯?”
“冬天水太冷了,要是不注意点,会长冻疮的。”
方知嬅的声音软了下来。
昨晚她尝试洗了一次碗,冬天的水冷得过分,水龙头里流着的仿佛不是水,是锋利的刀子。
“你,心疼我?”
苏松屹有些惊讶地问道。
“嗯,疼在你手上,痛在我心里啊。”
方知嬅恬不知耻地道。
“既然你心疼我,那就自己洗碗呗。”
苏松屹眨了眨眼。
“可是相比肉疼,我还是更愿意心疼。”
方知嬅说着,嘿嘿一笑。
在苏松屹面前,她脸皮厚得简直令人咋舌。
死道友不死贫道,只要不疼在自己手上就好。
苏松屹只是微微笑着,没有多说什么。
到学校之后,照例和闵玉婵在操场上跑了几圈。
这一天,黄嘉洛没有上来搭讪,只是自顾自地忙着自己的训练。
杨雪晴像往常一样捧着奶茶走了过来。
“嘉洛,给!”
“等一会儿吧,我在训练。”
黄嘉洛头也不抬,语气淡漠。
“好!”
杨雪晴连连应允,捧着奶茶走到了终点,手里拿着计时器。
黄嘉洛穿着运动服,走到了起跑线。
就在他起跑的那一刻,杨雪晴很是默契地按下了计时器。
黄嘉洛在100米短跑的赛道上驰骋,当他越过终点线的那一刻,计时结束。
“11秒28!”
“嘉洛!这成绩可以进省队了!”
杨雪晴欢笑着,一阵雀跃。
“手动计时不准,偏差很大。”
黄嘉洛用衣服擦了擦汗,继续朝着起跑线走去。
“是准的,我很用心了!”
杨雪晴很是认真地道。
她刚刚集中了全部的注意力,就在黄嘉洛起跑的那一刻,她按下了计时器时,甚至觉得可以精确到毫秒。
“你懂什么?”
黄嘉洛一脸不耐,杨雪晴张了张嘴,欲言又止,慢慢变得失落。
走到起点,他再一次做出了蹲距式起跑的动作。
心中默念了三秒,起跑,像离弦之箭。
杨雪晴站在终点看着他,那目光如炬的少年,脸上满是刚强和坚毅。
他的目标是跑进11秒内,只有这样,他才有成为国家一级运动员的一丝希望。
国家队的选拔标准是10秒6,一个极端苛刻的成绩。
至于跑进10秒,他不敢奢望。
100米跑进10秒的黄种人,全世界只有苏炳添一个。
至于尤塞恩·博尔特,他是100米跑道的王者,是所有短跑运动员里一座无法翻越的高峰。
他在柏林世界锦标赛上的100米短跑,创下了9秒58的世界纪录。
只有真正在赛道上流过血汗的人,方能深刻地认识到这究竟意味着什么。
更耐人寻味的是,这是人类的极限,却并非博尔特的极限。
这一次,黄嘉洛跑得比上一次更加努力,全身上下的肌肉都变得无比协调,像一台精密的仪器。
“11秒41!”
杨雪晴按下了计时器,见黄嘉洛有些丧气,便轻声安慰道:“嘉洛,我觉得这一次你跑得比刚刚好,就是起跑比之前慢了点。”
黄嘉洛的呼吸变得粗重起来,愈发烦躁。
“先休息一会儿再跑吧。”
杨雪晴走近过去,递上了奶茶。
“能不能别来烦我?”
黄嘉洛不悦地摆了摆手,奶茶摔在了地上,温热的浆液淌在跑道上,在冬天里散发着热气。
黄嘉洛沉默了两秒。
“抱歉!”
此时,闵玉婵和苏松屹结束了短跑,朝着奶茶店走去,黄嘉洛看着,心如乱麻。
杨雪晴愣在了原地,手心空空地,看着摔在地上的奶茶,怅然若失。
黄嘉洛这时候没想着安慰她,只是自顾自地揪起胸口的衣服擦了擦汗,走到了起跑线。
杨雪晴看着他渐渐远离,不知怎么地,鼻子一酸,视线就渐渐模糊。
这一幕被苏松屹和闵玉婵看在了眼里,但两人的脚步都没有停留。
“听知嬅说,你有一点喜欢那个女孩子。”
闵玉婵面色平静地道。
“嗯,非常、非常喜欢,不是一点。”
苏松屹将非常这两个字重复了两边,语速很慢,声音很轻。
他向来不掩饰自己对一个人的好恶,喜欢就是喜欢,坦坦荡荡。
闵玉婵听着,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那现在呢?”
“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苏松屹想了想,轻轻摇了摇头。
“以前我眼里的她真的很特别,和其他所有女孩子都不一样,就像一颗小太阳。”
“现在,我看不到她身上的微光了,觉得她变得很平凡。”
“所以,我好像不那么喜欢她了。”
苏松屹认真思考着,他也一直在寻找自己喜欢一个人的理由。
很多人说,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你也讲不出理由。
但苏松屹就是一个喜欢刨根问底的人,不想就这么简简单单地把喜欢归结于多巴胺。
他想给自己一个答案,尽管从来没得到过结果。
理性地思考一番,苏松屹觉得自己是很喜欢闵玉婵的,因为她符合他的审美。
但苏松屹也知道,他喜欢的是闵玉婵的外在,这是出自原始的那份冲动与渴望。
仔细审问自己的内心,苏松屹也觉得自己对她的这份喜欢有点庸俗,好像没那么真挚,少了点仪式感。
闵玉婵的内在,他并不如何熟悉,相处的时间不够长,彼此也缺乏了解。
这样肤浅的喜欢真的是喜欢吗?见色起意罢了。
苏松屹,你也没有多高贵,俗人一个,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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