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于和叶芮阳感同身受了。过去他总说支持的球队一输球,自己会一连好几天不开心,什么体育新闻都不想看,电视上只要放着CCTV5就立刻换台,有时甚至会把手机里所有的体育APP卸载一空,生怕又看到球队输球的新闻和评论。我现在就是这样。这回输得实在窝囊,到了周三还是有点缺乏干劲,体育课上都不想上,连去操场做操都想偷偷溜号。平时室友们偶尔还会问我和米乐球赛的事情,但这几天我都是一上床就声明自己要睡觉了,不给他们一点聊到这个话题的机会。 好在我们的作业越来越多了,把自己塞到功课里面去反倒是稍稍放松了一些,至少不会老是想起那记“穿云箭”。
我又开始逃了。但能逃到哪去呢?早不是孤家寡人了,还有要承担的责任。周三下午,教练亲自来班上找了我。今年是110周年校庆,在本周五,学校会用整个下午举行对外开放的社团巡礼,为国庆节前一天举行的校庆预热。每个社团都会在操场上摆一张展台,所以至少得想出一个游戏或互动项目。她自然是把任务交给队长了,我也当然得答应。可我最不会想这种东西了,加上今年招新都如此惨淡,学校里喜欢足球的同学本就屈指可数,能弄出什么吸引人的活动来?
一筹莫展,只好拉上米乐和叶芮阳去找岳老板求助。社长的位置给她果然是明智之举,她一拍胸脯,说全包在她身上了,这副靠谱的样子简直是我们的“及时雨”。真心诚意地狠狠恭维了她一番后,我也拍着胸脯表示有任何用得着我们的地方就尽管用。以前总是偷懒,觉得干体力活太累了。现在想来,搬搬东西扛扛架子实在是再简单不过的事,要动脑子时反而不知所措。
到了周五,我们对岳隐的印象又切换成了“智多星”。她指挥若定,没让我们多搬任何东西,只要了一张桌子、两个凳子和一个训练时用的迷你球门,此外就只有她的书包。我们在社团的活动区域摆好了桌椅,她吩咐米乐将球门安置在操场的草皮上,又让我把一张贴纸贴到距离球门七八米远的地上。
她气定神闲地坐在椅子上看我们完成了工作,便从书包里掏出一个快递盒来。瞧见盒子里的东西,我们不由得“哇”出了声。那是一枚枚蓝白色书签,最上面是我们设计精美的队徽,骑马在城墙上奔跑的猎骑兵。中间是用花体字写的“Cazador”和行楷写的“猎骑兵”,颜色清新淡雅,最下面则是我们的球衣,每一枚书签上的球衣号各不相同,囊括了我们18名队员的所有号码和印字。而书签的背面更是让我们惊喜不已,正中间是与我们每一个人相对应的图案。我的是国际象棋里的城堡,叶芮阳是桃红色的甜筒冰淇淋,学学、穆铮和徐牧分别是吉他、贝斯和鼓,鼓的上方还特意加上了徐牧常常戴着的墨镜。川哥的是一个甲骨文,米乐根据图案猜出写的是“李”。明明是大红的灯笼,阎希是《小王子》里的狐狸,赵蕤则是一盆国画里的兰花。唯一让我有点疑惑的是米乐,他的图案是黑瓦白墙与小桥流水。好在叶芮阳替想问又不敢问的我说出了问题,岳隐这才告诉我们,她和米乐的老家在一个地方,小桥流水人家就是他们家乡的景致。
学弟们的也没落下,尽管相处的时间不多,她还是摸清楚了不少东西。小七是雄姿英发的狮子,阿晖则是坚固的城门,卢卡自然是跳跃的袋鼠。她没忘了给自己做一张,球衣号是0号,没有印字,背后的图案完全在我们仨的预料之中——是她家的大狗狗埃文。更让我们感动的是,她还给涛涛做了一张24号的书签,背后的图案是一颗闪烁的星星。0号和24号是“限量版”,有且仅有一张。
岳隐抽出标有3、5、23号的书签,分别给了我们,说是我们仨做苦力的奖励,并把24号书签给了我,要我记得在和分校比赛后送给涛涛。接着,她告诉我们,今天足球社的活动有两个。一是射门,每个来展台玩的同学有三次机会,只要能将放在贴纸上的球踢进小球门两次,就可以任意挑走一枚书签。二是答题,她准备了一堆关于足球的小题目,全都是普及性的,比如点球距离球门多少码,一场正式的足球赛有多长时间,梅西和C罗分别是哪国的球员,我们省唯一的中超球队叫什么名字——那时还有这支球队。大家随便抽,答对了就又能拿走一枚书签。
不得不说岳老板实在太棒了,没花多少经费就给每个人做了独一无二的“周边”,还借这次活动推广了校队和足球运动。我们心悦臣服地请她继续坐镇在凳子上,叶芮阳特意给她泡了一杯茶,让她边喝边看我们招待陆续赶来的同学。
“咱们招新的时候真是门可罗雀,大家都爱答不理的。”坐在椅子上的她踌躇满志,“今天非把场子给找回来不可。”果不其然,我们的看台这回有了不少客人。球队的伙伴们也陆陆续续到位了,岳隐将书签分了一半出来,让他们去负责“射门区”,我们三个则和老板一起呆在了“答题区”。实际上,工作的是他们俩,展台只容得下两人,再多一个就有点挤了。而且,我实在不太清楚怎么招呼客人,更何况这次前来的不只是自己的同学,还有老师、家长和其他学校的人。和陌生人一本正经说话时,我总有点不敢看着他们的眼睛。米乐和叶芮阳忙前忙后,我很不好意思,却又无从插手。好不容易挤出了半句话,来展台玩的同学偏偏没有听到,我行我素地跟他俩说话,没什么是比这种状况更能打击信心的了。沮丧的我站也不是,坐也不是,颇有些失魂落魄。
岳隐似乎发现了我的异样,主动站起来递给我一枚书签,请我去文学社的展台把它交给姐姐。一点用场没派上,我更难过了。她又笑着说足球社这里人手富余,文学社那里可能还挺缺人,要我去帮帮姐姐。
我很惭愧地去了,临走前还多要了一枚23号书签,因为想着可能会遇到梅梅。事实上,文学社的展台人不多不少,几个同学轮流坐班,正好忙得过来。姐姐正休息呢,我把书签给了她。没看到梅梅,于是我便向姐姐打听了一番。
“这好像是你第三次来问我有没有这个人了。”她皱皱眉头,“但是你好歹告诉我人家叫什么呀?你连名字都不知道,长什么样也说不出来,让我怎么给你找?”
“文学社就这么多人,一个个找,肯定找得到呀。”我委屈地望着她。虽然确实不知道梅梅叫什么,但她长什么样我当然记得很清楚,但不知为什么不太能描述出来。其实我一向不太会描述女孩子的外貌,有时总觉得无论是说出来还是写出来都有点不太礼貌。我是男生。
“你是不是喜欢她呀?”姐姐忽然笑了,手习惯性地捏到了我的脸上,“天呐,我的韦韦有暗恋的女孩子了!”
“没有没有没有!”我赶忙挣脱,像在跟抓到我的年级主任解释,“我哪有喜欢的女孩子啊?”
实话实说,我压根就没想过谈恋爱,也没指望有人喜欢我。
“哦?”她诡谲地笑了笑,用手指戳了戳我的脸颊,“韦韦没有喜欢的女孩子,那是喜欢男孩子吗?”
“我——没——有!”声音压得很低,但拖得长极了,以此来表明自己对她的严正抗议,“就知道欺负我。”
我转头不理她了。
“别这样嘛。喜欢男孩子怎么啦?你做什么姐姐都会支持……”她不依不饶地靠过来了,得寸进尺。
“我根本就……”
“队长?”
一个颇为熟悉的声音恰到好处地响了。我和姐姐看到卢卡出现在了展台前,负责展台的两名文学社同学也一脸好奇地打量着他。
“你就是卢卡吗?Welcome.”姐姐向他打了招呼,卢卡很有礼貌地点头回应着。
“He is my cousin.他要是在球队里欺负你,你就来告诉姐姐,姐姐帮你收拾他。”姐姐换下两名社员,坐上了展台前的凳子,把我也拉着坐下了。
“哼,也不知道是谁最喜欢欺负人。”我小声嘀咕着,腿被拧了。
“队长,对我,很好。”卢卡一字一顿地说,姐姐被他这副正经的表情逗笑了。
“卢卡,你去足球社的展台看过了吗?”我问。
“还没。队长,我这就去……”卢卡一听就转身要走,姐姐喊住了他,还说我拆她台,撵来她社团玩的人走。我真的只是随口问问,谁知道卢卡这么听话。
卢卡在文学社这里留了一会,我们仨玩了姐姐她们设计的游戏。也是抽签答题,每一张签上是文学作品的经典开头或结尾,让大家根据它们去猜作者或书名,猜对四题能拿到文学社的社刊。我翻了半天题目,也只猜出来三个:《百年孤独》(姐姐跟我说过它的开头)、《局外人》(这部小说的开头实在是看了就忘不了)以及《高老头》(暑假里可是认认真真读了一遍的)。卢卡挠着头,把所有的纸条翻来覆去,和英语考试时的我们几乎是一模一样。看到他这副为难的样子,姐姐说干脆由她现出题好了。
“听好了哦,第一题。”她从书包里翻出了自己的摘抄本,“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that 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 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她在说啥?我一脸茫然,卢卡也瞪大了眼睛,好像姐姐说的是外星语言。
“我,我不造(知道)。”卢卡一慌,说起中文就把词连在一起了。
“Pride and Prejudice.《傲慢与偏见》的第一句话。简·奥斯丁写的哦。”姐姐笑着公布了答案。简·奥斯丁我倒是知道,就是一本书都没看过。
“你这不是欺负人吗?女孩子才看这本书,男生当然不晓得了。”我帮卢卡抱怨了一句,结果便是腿被姐姐更狠地拧了一下。她威胁说再胡说八道就扇我,还讲我既傲慢又偏见,既不懂简·奥斯丁,也不懂女孩子。
现在想来,那番话确实有偏见。但我说出来时是那么自然而然,以至于没带上一点傲慢。
“第二题。It was the best of times, it was the worst of times.”
这回我倒是听懂了。“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很经典的一句话,就是不知道是哪本书里的。
“A Tale of Two Cities! Charles Dickens!我没度(读)过,但只(知)道!”卢卡绿宝石般的眼睛闪了闪,开心得要跳起来了。他高兴的时候舌头也打结。
“没错,韦韦记好了哦,狄更斯的小说,中文翻译过来是《双城记》。”姐姐知道我答不上来,幸灾乐祸地望了我一眼,“第三题!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
“That’s easy. Hamlet. William Shakespeare.”卢卡笑得更开心了。这题很简单,我也知道是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甚至知道这句既不在开头也不在结尾。
“He was still sleeping on his face and the boy was sitting by him watching him. The old man was dreaming about lions.”
这句话挺简单,我能听个大概。如果没猜错,应该是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印象中结尾就是老人在梦见狮子。卢卡果然说了Ernest Hemingway和The Old Man and the Sea,姐姐赞许地点了点头。
明明我也猜对了,只是没说出来。
第五题却迟迟没有出出来,姐姐自己把摘抄本横竖翻了好几遍,看来是“黔驴技穷”了(我没说这个词,不然可能已经被收拾了)。卢卡不慌不忙地等,我落井下石地催,她终于是把题说出来了,顺带踩了我的鞋子,不知这种小动作是跟谁学的。
“How many roads must a man walk down, before they call him a man?”
这我是知道的,是一首歌,几个月前学学还特意把它唱给米乐听了呢。我很满意,姐姐被我逼得山穷水尽,只能拿歌词凑数了。
“Blowing in the wind. Bob Dylan!”卢卡说着,还做了几下弹吉他的动作。姐姐笑着把社刊递给了他。我哼了一声,说哪能拿歌词当题目,鞋子上又挨了两下“双击”,还被她说没文化。
“你看过的书还真不少呢。”姐姐夸了一脸兴奋地翻着社刊的卢卡。
“英语看得很邵(少)的啦。主要还是的(德)语。哦哦哦,队长,有你写的事(诗)呢!原来队长还是事(诗)人啊!”
我当然不是“事人”了,也没资格说自己是诗人,但还是不由得笑了。卢卡无论看书还是说话都是那么认真,眼睛也一眨一眨的,实在是太可爱了。
“对了,卢卡,你们国家有哪些比较出名的作家呀?能推荐推荐吗?”姐姐把笔和摘抄本递给了他。卢卡调皮地吐吐舌头,小脸红红地在空白处写下了几个歪七扭八的名字:Franz Kafka, Stefan Zweig, Rainer Maria Rilke,还有一个Peter Handke,我全不认识。[1]
“欸?我听韦韦说你是澳大利亚人呀,怎么是这几个?”姐姐诧异极了。
“欧(澳)大利亚?No. I’m from Austria.”卢卡很开朗地对我们笑着,一字一顿地解释,“?sterreich.欧(奥)地利。”
姐姐用一种怀疑智商的眼神看了我,还说要跟我爸妈打小报告,让他们给我报一个英语补习班。卢卡没有见怪,说很多外国人也会说错,英语里Austria(奥地利)和Australia(澳大利亚)确实很像,都成一个经典笑话了。
等我回展台了,非得找叶芮阳算账不可。听错的是他,背黑锅的是我。米乐说他们俩在招新的那天下午聊了半天,也不知道到底聊了什么鬼东西,连人家哪个国家没搞清楚。
待会卢卡一回去,看到那些印了袋鼠的书签,可不得尴尬死了。
实话实说后,卢卡让我不用在意这个误会,他爸爸不是奥地利人,自己也经常换地方上学,在维也纳呆的时间不长。不知他是不是为了安慰我。我们仨又聊了一会,得知卢卡会在中国呆上一年。他的Aunt(别指望能弄懂是他的姑姑还是阿姨了)在中国定居,一家人对中国挺有感情,自己对中国的历史文化也蛮有兴趣,所以就来这上学了。姐姐问他为什么不去国际学校,他说我们学校更接近中国学生的日常生活。
真是年轻人,我们的生活有啥好接近的,每天都是上不完的课和写不完作业。不过,虽说一个月来和卢卡的接触不算多,但他似乎也没抱怨过这些东西。听跟他一个班的乐奔说,卢卡在班上规规矩矩的,上课坐得也挺端正。其实,卢卡就是个和我们差不多的孩子,开心了就兴高采烈地笑,不开心了就一言不发。我有时候总感觉他有些地方还挺像我的,只是比我小了一点而已。
[1]四位作家分别是弗兰茨·卡夫卡、斯蒂芬·茨威格、赖内·马利亚·里尔克和彼得·汉德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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