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身穿白色连衣裙的妙龄女子神色慌张地从酒吧大门跑了进来。到这种激情热吧来的男女,大体是来寻欢的,穿着不是大胆暴露,就朋克、嘻哈之类的新潮风格。
妙龄女子这样穿着包裹严实的白色连衣裙进来,显得很另类,再加上娇美的面容,一进门就吸引了不少目光。妙龄女子却根本没有理会,稍一打量环境后,走向了酒吧的昏暗角落。
这里只有一张小酒桌,酒桌边上趴坐着一个男人。从他身边凌乱摆着的酒瓶和酒杯推测,他肯定是喝醉了,醉得直接趴在酒桌上睡着了,酒吧如此的嘈杂都没能把他吵醒。
妙龄女子犹豫了一会,走到了男人身边,忍着对方身上传来的浓烈酒味,坐了下来,警惕地观察着酒吧门口,似乎在戒备着什么。
“美女,一个人吗?”就在妙龄女子刚坐下不久,一个梳着杀马特发形的小青年微笑着走了过来,很绅士地打招呼道。
“谁说我一个人,没看到我男朋友就在旁边吗?”妙龄女子侧过身子,抱住了醉酒男子的手臂答道。
她见杀马特青年走来,脸上早抹过一丝厌烦,本来不想理会对方,但想到自己此时的处境,又不得不隐忍下来,灵机一动,便想到了拿旁边醉酒男子当挡箭牌。
其实在她心里,对醉酒男子同样是不屑的,只是现在酒吧外有人要抓自己,酒吧内杀马特又来骚扰,形势所迫之下才不得不便宜醉酒男子。
好在这家伙醉得跟死猪一样的,也不存在被他占便宜了。对,我就当作是抱了一头宠物猪吧!妙龄女子心中想道。
没有人注意到的是,就在妙龄女子抱住醉酒男子手臂的时候,一道淡淡的金光凭空闪现,迅疾没入醉酒男子脑袋。
“你是说笑的吧,美女!你看这小子穿的全是地摊货,全身加起来只怕也不超过一百块钱,连喝的酒也是这里最低档的劣质酒。这样的人也配当你男朋友?”杀马特嘲弄着看向醉酒男子道。
“我就喜欢他这样的,这好像不关你的事吧?”妙龄女子说着,还亲腻地将头靠在了醉酒男子的臂膀上,显出一副很甜蜜满足的样子。
让妙龄女子暗暗心惊的是,当她紧贴醉酒男子臂膀,闻着他身上混着酒味的男人气息时,竟然没由来的感到一阵迷醉,浑身也升起一种躁热的反应。要不是怕露馅,她只怕要马上离开醉酒男子的臂膀了。
“你这么漂亮,跟着这样的穷吊丝只能受苦。如果跟着我的话,我保证你吃香的喝辣的!再说,他现在已经醉趴下了,一时半会肯定醒不来,不如咱们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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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找乐子,陪我去喝一杯吧?”杀马特接连碰壁之下,脸色微变,却仍不死心。
“我从不喝酒,而且我有我男朋友陪就够了,不需要别人陪!”妙龄女子正懊恼于自己迷醉、躁热的反应,见杀马特纠缠个没完没了,当即没好气地直接拒绝道。
“特玛的,到这里来还装什么纯情啊!真是给你脸不要脸!跟老子走!”杀马特终于凶相毕露,伸手抓向妙龄女子的肩膀,想要将她带走。
“啊……”妙龄女子惊呼一声,想要闪避,却已经来不及。她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场面,更没有想到对方说变脸就变脸,完全没有了之前的绅士风度。
附近不少人早注意到了这边的情况,但他们似乎对杀特马有所顾忌,没有人敢替妙龄女子出头,都假装若无其事地继续自己的玩乐。
眼看妙龄女子在劫难逃,杀特马的魔爪就要按在妙龄女子肩上,突然有一只手伸了过来,准确地擒住了杀特马的魔爪。
这一突然的变故让杀特马和妙龄女子都倍感意外。因为阻拦杀特马的,竟然是一直趴在酒桌上睡着的醉酒男子。
“这是什么地方?我不是应该已经被炸死了吗?怎么会无缘无故出现在这里?”醉酒男子虽然出于本能擒住了杀马特的魔爪,脸上表情却是一片茫然。
他叫叶国华,原本是华夏国最顶级的特种兵之一,隶属于神秘的华夏龙魂组织。因为他双手灵巧,擅长破除机关,更学得一手好医术,有着妙手回春之效,因此龙魂内部送他代号“鬼手”!
就在前不久,龙魂收到消息,米国密谋一件在华夏昆仑山出土的价值连城的国宝——禹皇钟,叶国华和队友奉命前去阻止。
在斩杀了二十多名米国特工后,终于将禹皇钟从剩下的数名米国特工手中抢了过来。谁知那些米国特工早做好了鱼死网破的打算,在钟体内安装了遥控柞弹。
叶国华察觉有异后,一把扑向钟口,以自己的身体,为龙魂其他战友赢得了一线生机……
那炸弹的威力不小,按说他应该跑到阴曹地府报道去了,怎么可能跑到这间陌生的酒吧里来寻欢了。
“知不知道这里是我的地盘!放手!”就在叶国华疑惑间,杀马特从惊讶中回过神来,喝骂声中,用力一抽,将手挣脱出来,还将叶国华带得身形一晃,差点撞到酒桌上。
“咦,这身体这么弱,皮肤也明显白嫩了许多,这,还是我吗?”叶国华感应着自己身体的变化,正惊异间,突然感到脑袋一阵刺痛,一段陌生又熟悉的记忆潮水般涌来。
“我这是重生了,而且附体重生到了一个惨遭家庭和爱情双重变故的傻小子身上。”刺痛过后,叶国华震撼地接受了这样一个惊人的事实。
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叫龙承宇。原本是一个家境不错的富二代。家里开着一个不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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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厂,只可惜数个月前,龙承宇的父母在一场诡异的车祸中身亡,家里的药厂也紧跟着倒闭了。龙承宇几乎是一夜之间从富二代变成了靠接济度日的穷吊丝。
至于爱情上的打击,则来自于一个叫做曹芳丽的女人。那女人是龙承宇在江北医科大学读书时的学妹,也是龙承宇交往了两年多的女朋友。龙家发生变故前,曹芳丽的学费和生活费,都是由龙承宇包揽。
五个月前,曹芳丽从江北来到潭州实习,并在毕业时顺利地在潭州的一家事业单位找到工作。为了守护爱情,龙承宇也义无反顾地来到潭州找工作。
直到前天,他终于成功应聘到了潭州大学的校医。他本想将这个好消息告诉曹芳丽。谁知道找到曹芳丽时,恰好看到她与一个叫黄志高的富二代,正卿卿我我地抱在一起。
这黄志高是臭名昭著的花花公子,仗着父亲是潭州本地小有名气的房地产商人,家中积累了近亿资产,玩弄了一个又一个的女人。
龙承宇之前就风闻过曹芳丽和黄志高两人的绯闻,只不过,龙承宇一直都相信曹芳丽绝不是这样的人,直到今天亲眼看到,龙承宇才知道自己彻底错了。
“丽丽,你在干什么!”当时,龙承宇气恼地跑向曹芳丽。
“龙承宇,你凭什么对我大呼小叫的。你以为你还是原来的龙家少爷吗?两年前,我会和你好,是因为当时你父母还在,你家的药厂还没有倒闭,你可以供我上学。
可是现在呢,你还有什么?你可以给我买名牌包包吗?你可以送我金戒指、钻石项链吗?更不要说车子、房产了!
而这些,志高都可以给我,就连我的工作都是他家帮忙联系的!”曹芳丽的答复很现实,很直接,没有丝毫愧疚和恐慌,反而说得振振有辞。
“你不是一直说不在意这些,只要我们真心相爱就可以吗?”龙承宇难以置信地看向曹芳丽,感觉如此的陌生。
“龙承宇,我该说你天真呢,还是说你傻啊?这年头谁和你空谈真爱啊,有哪个女人抵挡得住物质上的诱惑!”黄志高说着,走上前搂着曹芳丽的腰,又在她粉面上亲了一口。
“讨厌……”曹芳丽撒娇地锤了一下黄志高的胸口道。
“讨厌什么,在床上的时候你怎么一个劲地叫爽呢,”黄志高挤了挤曹芳丽的酥胸,又戏弄般地看向龙承宇道,“对了,我还要感谢你的天真呢,想不到你和丽丽在一起快两年了,竟然都没有破了她的处,你不知道丽丽的床上功夫那叫一个……”
“你混蛋!”龙承宇哪里受得了黄志高的戏弄,又气又急,扑上去就要揍黄志高,却反被黄志高带来的几个跟班打得头破血流,差点晕死了过去。
当晚,倍受打击而心情苦闷的龙承宇,跑到酒吧借酒消愁。原本酒量并不怎么样的他,一口气喝了两杯烈酒外加三瓶啤酒,然后便人事不省,趴在了小酒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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