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献给我曾经的老师,恋人,对手以及各位好基友们。让我们来回忆,那些混沌的青春年华。——慕容思雨
听着猥琐君枯燥如木鱼般的声音,我感到十分的困倦。于是乎,早晨的第一节课就是在困倦中度过的。也不得不承认,猥琐君的课就是如此。对于熬夜拼题而极度疲劳的我来说,他的课莫过于最好的安神药了。我不得不佩服猥琐君,他能将如此枯燥的声音发挥的淋漓尽致。尽管我趴下睡觉,但是他的声音却一直在阻挠着我和周公的约会。
“这个中考呢……”
铃铃铃
“它讲究的是那个技巧……”
“去尼玛的技巧吧!快点给劳资下课!”
看着猥琐君的那张猥琐脸,我恨不得朝他骂一句。但是我最终还是忍住了,为了更伟大的利益,我必须要忍住。
此时的我感到时间的流动是如此的不公,为何在猥琐君的课上却一点也不肯加快脚步。我觉得班上的人应该有着和我一样的想法:时间老兄,请你走快点吧!
铃铃铃
猥琐君似乎还想讲些什么,但是已经有几个人很不给面子的站了起来,肆无忌惮的走出了教室。这群人的行为让我的内心产生的一阵快感,虽然我并不是很喜欢他们。
紧接着,又有一些人偷偷摸摸的离开了。而剩下的人呢?几乎都趴在桌上与周公约会的了。
看着走了一半而又趴下一半的教室,猥琐君也不好意思硬着头皮讲讲下去了。
“下课!”
猥琐君怒怒地叫道,似乎这样的吼叫可以破坏一些人和周公的约会。
他朝着班长那里看了一眼。似乎期盼班长喊着起立,同学们齐刷刷的说“老师再见”。但在经历过一阵沉默之后,他无奈的转身离开了。
猥琐君有着上课喊起立的习惯。无论他来多晚,哪怕已经过了半节课,他也是要大喊一声“上课”的。在经历了这样的仪式之后,他那枯燥而富有激情的声音就会响起,同学们也会相应的进入梦乡。
无聊的语文课就这样过去了,在猥琐君走了之后,大家好像是约定好的似的齐刷刷的从课桌上爬了起来,教室又恢复了以往课间热闹的情景。
“放学后我们一起去网吧吧!”
“好的,我上次杀怪还没有升级呢!”
“下节什么课啊?”
“翘课!”
大家都热烈谈论着这样那样的事情,或许没有人注意到,悲愤的我冲进了厕所,狠狠的讲一把冷水冲在我的脸上。我在心里骂道:慕思雨啊,你怎么能这样,都到这个时候了。你居然还能够在课堂上睡觉!随即,我便把矛头转向猥琐君,诅咒他这辈子都找不到老婆,即便找到了老婆,也生不出儿子。
虽然我不相信诅咒,但是事实证明这个诅咒灵验了。之后的几年,当我回到这所学校参加校庆的时候得知猥琐君之后结了婚,不过还真的没有生出儿子,但是生了个女儿。真后悔当初没诅咒他这辈子做个太监,这样也不会跑到这里来祸害祖国的花朵了。穿越去清朝吧,这样说不定可以当上个总管什么的。
他要是生起气来的时候,那高调的嗓子和太监别无二至。这道是让我为他没能出演电视剧《大太监》而觉得可惜了。
尽管已是六月,宁南的天气已经十分的炎热了。但是在经过凉水的洗刷之后我觉得清爽了许多。我不由自主的吸了口气,然后立马后悔这个行为了。
我毕竟是在厕所,浓烈的氨气给了我巨大的刺激。我骂了一句,便愤愤的走出了厕所。当我走出厕所的时候,那个打嗝佬走了进来。过了两步之后,我便听见了一声十分向量的“嗝……”。我思量着:这家伙是怎么办到的?
打嗝佬是六班的人,根据我慕思雨所作的《宁南市华英中学奇葩录》中,他可以排到前十了。《宁南市华英中学奇葩录》中收录了所有华英中学各类奇葩,总共有四十八人之多。比较出名的像“臭豆腐”,“奶妈”,“变态男”之类的。在这些“大奇葩”面前,打嗝佬还是比较正常的了。
我之所以叫他打嗝佬,是因为他每次进厕所都会打一个大嗝。此嗝声音之大,时间之长,真让我由衷的佩服。在我们学校,虽说打嗝不是他的专利,但是像他那样能控制自己打嗝的时长和随机性的人并不多。他不仅仅只是在进入厕所的那一瞬间打一个这么富有特色的嗝,只要他一高兴,就会随时随地的打嗝,并且时长不一,仿佛是在唱歌。嗯,以打嗝的形式。我不知道打嗝佬的来历,他从哪里学到这一门奇葩的技能。但是我还是十分佩服他的。在我看来,他有这么一种绝技,将来说不定可以去卖艺了。
除了打嗝佬之外,还有一个奇葩叫做泡泡仔。他不像打嗝佬那样的虎背熊腰,却像耗子一样的精瘦。他是三班的人,和他玩得好的人都叫他耗子。这个耗子自称会跆拳道,每次下课之后都会站在厕所的尿槽上抽烟,一边抽着一边练着飞腿。
但是我却叫他泡泡仔。(并不是当着他的面叫的,不然他一定会杀了我。)
我之所以叫他泡泡仔,是因为他总是喜欢用唾液来吹泡泡。虽然这个绝技在学校中很流行,但是没有人可以像他一样吹的那么厉害。别人用唾液一次只能吹出一个,而他却可以吹出一连串的泡泡。其效果好不亚于公园里卖的那种吹泡泡的东西。泡泡仔最喜欢在女生面前炫耀他这种“绝技”,他每次在女生面前卖弄他吹泡泡这个技巧的时候,所有的女生都会大叫着“恶心”而跑开。而他却在得意的笑着。
这个人的内心一定十分的变态!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泡泡仔对女生做出如此“龌蹉”行为的时候。
之前已经说过我不小心说过的名字了,我叫慕思雨,男生,当时是宁南市华英中学初三七班的学生。性格内向,但是很多同班同学和我的关系不错。学习也很好,起码在班上的前十名以内,更加重要的是,我还是一个特殊组织的成员(带有被迫性质加入的)。这个特殊组织,我还是在之后的故事里再提吧(各位亲们要好好期待哦)。嗯嗯,总之我对我自己还是觉得自豪的。当然,这都是我在华英中学的日子。
PS:思雨经过苦思冥想之后才开的这本新书,里面有很多让入觉得奇葩的故事哦!希望各位亲们能多送些花花,有能力的人还可以给我送些票票盖个章章什么的。你们大家的支持,是思雨写作的动力。有了你们的花花票票,思雨的就只能连夜不断,拼死拼活的加更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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