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富贵的起点
现在李命才知道为什么函谷关乃秦国第一雄关,沃野千里的土地,产出了大量的粮食,足以养活数十万人,可也无险可守。
只要函谷关被破,再无险峻可以阻挡军队,沃野的平原是骑兵最好的马场,只需要三天时间,骑兵便能长驱直入,兵锋直指咸阳。
乱世之时,秦国便兵出函谷关从中分得一杯羹,若是势弱,便将军队撤回函谷关内养精蓄锐,就这样百余年来,终于变得强大,吞灭四国,函谷关也彻底成为了内关。
关内的驰道更长也更宽广,李命驾着马车速度飞快疾驰,像是在期待着什么。
他的记忆渐渐清晰,回想起了更多事情,咸阳便将是他扬名的开始,那座城将是他奔向富贵亦或深渊的起点。
驰道渐宽,第四日一道雄城便出现在他眼前,巍峨的城墙与建筑连绵不绝,平铺在地上。
即使见过后世几百上千万人口的大城,李命依旧被眼前的城市所震惊,苍肃古朴之感扑面而来。
晓梦也将头探了出来,她从未见过如此多精美繁华的建筑。
咸阳乃整个秦国甚至天下的中心,汇集了天下几乎全部的财力与物资打造,自昭王开始,无数的工匠全都汇聚到咸阳内,用自己的智慧与心血建造这座城市。
尤其是帝国得到公输家的效力后,咸阳城经过公输家机关术多次改造,城内角楼拔地而起,监视各处,若是有乱贼在咸阳闹事,这些角楼会很快传递讯息。
在事态闹大之前,巡城的军卒便会以最快的速度将事情控制下来。
如今咸阳登记在册的便超过十五万户,其余各地汇集而来的商贾工匠,谋生的外民更是不计其数,整个人口估计超过百万,乃是当世第一大城,而且整个咸阳城还在不断的向外扩建。
秦地民风彪悍,不少人身上都带着佩剑,即使是一些文人似乎也受到了影响,会随身佩戴一柄细剑以做装饰。
快要入城时,三位穿着锦衣的男子将李命的马车拦了下来。
“敢问可是李命,李少爷。”
“少爷!”
李命一愣,听着这个称呼,想起了什么,来人是李信家仆。
“我是。”
李命下了马车,奔向领头之人。
“你们怎么知道我这么快到了咸阳。”
自称李永的家仆回道:“我们收到函谷关传来飞鸽,知晓公子所乘坐马车的特征,两天前便在外面等候,终于等到了少爷。”
有李永的引路,李命一行人很容易便进了咸阳城,街上的叫卖声此起彼伏,街巷边热闹不已,摩肩接踵。
“少爷很久没回咸阳了吧!”李永在旁问道。
“很久了!”
李命回了一句,并不打算多说。
“我们是先回府,还是?”
“先去兵马司。”
每一名从前线归来的军人,尤其是像李命这样的中级军官必须得向兵马司报备卸职。
“是我糊涂了!”我知道兵马司在哪。
一行人走向幽静的兵马司,知道是侯府的少爷兵马司的人没过多为难,交上了自己的行军书简,得到确认之后很快离开。
“我想找一间幽静的屋子,最好僻静一点,要足够大,我不想被人打扰。”
“少爷要找房子?”
李永好奇问道,他有些不解,将军府占地够大,足以容纳千人,腾出一间别院不是太难的事情。
眼看见李永犹豫,李命以为他是担心钱的事情,他觉得自己考虑的有些不周了。
咸阳作为帝都人口快要达到百万,咸阳已经是第五次扩建,向外扩充超过五十里地,却依然拥挤,说是寸土寸金毫不为过。
李命打开随身包袱,细细摸索着,掏出一块玉璧,他现在有钱。
玉璧在阳光下更加洁白无暇,发出令人目眩的光晕,李永觉得自己眼睛都直了,自己少爷难道是一个阔公子,可分家不时早已经破败了吗,他有些疑惑。
“钱不是问题。”
“不,不是钱的问题,少爷为什么不住进将军府,将军可是很想要见到少爷。”
李命拍拍他的肩膀,“放心,我就在咸阳,哪里也不去,自己有个宅子也比较方便。”
李永没再说,瞥了一眼一直跟在少爷身边的白发女孩,明明是个小孩子,有时候看着自己的眼神,却能让人心悸,他想真是奇怪的女孩。
辞别了李永,李命带着晓梦赶着马车向着东南角的地方走去,记忆渐渐清晰,很快看到了自家的老宅。
老宅十分破败,仅仅只有一间小屋,屋子塌了一半,满地灰烬,就连屋子里面都已经长满了杂草,显然是不能住人了。
李命并没有过多的久留,他对这里的记忆并不是太清晰,谈不上留念。
带着晓梦,来到一间繁华的客栈,要了最上等的房间,李命可不打算亏待自己,在李永寻找到最合适的住房时,便暂时住在这里。
第二天一早,两人用过早饭,便准备前往李信府上。
晓梦则是被她留在了客栈中,好在晓梦年纪不大,却并不害怕,一个人在房间练功。
李信乃是帝国大将军,又得封爵位,府邸在西边僻静之处,能在这里住的全都是咸阳城的达官显贵,精美的府邸连绵成片,这里没有负责监视的角楼,巡逻的兵丁却比别处多了一倍。
再向西,隐隐能够看见宫墙的飞檐以及在云层中若隐若现的观星楼,距离众多府邸的不远处,便是咸阳宫。
虽然是李家子弟,李命却从来没有来过李家,甚至不知道这么多府邸哪里才是李府,好在李府尊贵,多方打听之下,便来到了李府门口。
府邸边不是普通的家仆,而是八名穿着整齐甲胄,佩剑的八名军中卫士,一片肃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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