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山。
时光匆匆,一晃而过。
半月前做些下滔天大案,连杀十余人的贾珑,这会正在游荡在山野之中,背着狼首九钧弓,打算亲自射下几只大雁,当作迎娶秦可卿的礼物。
前些日子的杀戮,似乎并未他没有造成什么影响。
同样,冯保的死,似乎也并没有掀起什么波澜。
毕竟,一个下九流的泼皮无赖,即便身为神京城第一大帮的帮主,也仍旧只是下三滥的贱命而已。
江湖势力,相互残杀,还有什么可查的?
更何况,冯保这些年仗着忠顺王爷的名头,平日里行事肆无忌惮,强行吞并各大帮派势力,独占着许多灰色产业,就连残羹剩饭都不分给旁人。
早已是惹得神京城大小帮派们极为不满。
仇家实在太多,就算是死了,也无法确定是谁杀的。
而群龙无首的金沙帮更是陷入争夺帮主的内乱之中。
最终,冯保的死只能不了了之,成为一桩街头巷尾热议的无头悬案。
当然,这些早就在贾珑的预料之中。
以他的本事,自然是不会留下半点线索。
别说官府根本懒得去查冯保的死因,就算是真的掘地三尺,也根本寻不到他的头上。
...
贾珑双目如电,遥望半空,双眸微眯,隐隐好似蛇瞳,牢牢的锁定了空中那一行振翅而飞的大雁。
屏气凝神,拈弓搭箭。
狼首九钧弓被他拉开如满月,西北望,连发数箭。
箭箭不空。
七八只大雁被射了个对穿,从半空中哀鸣着落在地上。
“好箭法!”
身后的姜勇见状,忍不住大声喝彩。
他刚才看得真切,珑哥儿只射了七箭,却是射落了八只大雁。
明显有一箭是射中双雁。
这般本领,即便放眼天下,也称得上是无双无对!
“珑哥儿真是开窍了,一法通,百法通,我已经没什么东西能教给你了,以你现在的本领,怕是不逊项羽,吕布这等堪称万人敌的古之名将。”
“就算是上了战场,我也可以放心了!”
贾珑放下狼首弓,咧嘴一笑道:“都是姜叔教的好。”
姜勇苦笑一声,无奈道:“你小子可别捧杀我了,姜叔我就算年轻时候都都远不及你,哪有本事教出你这等英杰?”
贾珑笑而不语,挑了一只品相最好的大雁捡起,小心翼翼的将其放置在箩筐之中。
按照古时的礼节,迎亲要以大雁作为纳雁礼。
其原因或许是因为大雁按季节迁徙,象征时序与守信,对应“婚嫁有时,不可耽误”。
又或许是因为,在百姓眼中大雁是一种对配偶忠贞的鸟类,也希望即将成婚的夫妇也能对彼此忠诚。
正因如此,贾珑亲自前来射雁献礼,也表达了他对这份亲事的看重。
“大雁弄到了,姜叔,咱们回去吧。”
闻言,姜勇的脸庞的上浮现出一抹欣慰的笑意,温声道:
“珑哥儿,再过半月,应该便是你大婚的日子了吧?”
贾珑微微一笑,爽快道:“正是。”
“我托人打听了一下,听说那位秦府小姐才貌双全,性子温婉和顺,还会操持家业,正是你的良配。”
姜勇笑呵呵的说道:“成了亲,你就是大人了,你有意从军,姜叔不拦着你,凭你这一身本事,天下无处不可去。”
“可有一点,在战场上万事都要多加小心,记住了么?”
闻言,贾珑剑眉挑起,感觉有些奇怪,但还是点了点头。
“我记住了。”
姜勇欣慰一笑,随即解下腰间的酒葫芦递给贾珑,笑呵呵的说道:
“可惜啊,你的喜酒,姜叔是喝不上了,我要出一趟远门,今晚就走,去拜访曾经的几位老兄弟,一时半会回不来。”
“这壶酒,就当是庆贺你抱得美人归,来陪姜叔喝上一壶吧?”
“好!”
闻言,贾珑先是一楞,随即大笑一声,一把接过姜勇递过来的酒葫芦,痛快的灌了几大口。
望着潇洒豪迈,痛饮烈酒的贾珑,姜勇神色动容,目光当中满是怀念,仿佛又看到了当年带领他们饮马瀚海,封狼居胥的那位大将军王!
像啊!
实在是太像了!
这父子俩的脾气秉性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一想到这,姜勇胸中的热血越发澎湃,双眸当中亦是神采奕奕,在心中暗自立誓,这次一定要把当年四散各地的老兄弟们都找回来。
按照现在这个趋势,少主的身世总有一天会隐瞒不住,所以现在必须未雨绸缪,暗中积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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