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悲惨的地主家少爷
云昭看过账本了。

云氏是一个很殷实的地主之家。

还确定了一个事实,一万两银子的债务对云氏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数字,却绝对不会庞大到需要将母亲嫁妆都搭进去的程度。

云氏除过有地之外,在长安还有四家粮店,云氏每年的产出,除过口粮,基本上都被卖掉了。

母亲的嫁妆还包括一家绸缎庄,没看见云氏养蚕,可是,绸缎庄的生意从账本上看似乎很好的样子。

如此说来,云氏绝对算的上是关中的富裕之家,既然如此,云昭就很想知道,自己为什么每天吃粗粮的时候要比吃细粮的时候多?

云家有粮店啊……还是四间!!!

为什么自己最好的衣衫只有夏布,也就是该死的麻布,最多是质量好一些的麻布?

云家有绸缎庄啊……粮食呢?绸缎呢?钱呢?

没看到有庞大的支出啊!

晚饭依旧是面条……上面盖了一片薄薄的盐煎肉……

母亲吃的面条上没有盖肉片子,只有素素的几样野菜。

福伯吃的是小米饭,上面覆盖了厚厚一层绿色的野菜。

不论是母亲,还是福伯似乎对目前的状况都很满意,只有云昭不满意。

他早就想过真正地主家大少爷的日子了。

“娘啊,我想吃猪骨头。”

“不年不节的吃什么猪骨头。”云娘低头吃着面条,对儿子过份的要求一口回绝。

云昭很想把面前的黑面条推开,一想到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晚上挨饿,也就低头吃了起来。

“你最近身体康健,学问也有了长进,该带你去见见你外公,顺便去终南山把金仙观许的愿给还了。”

云昭看了母亲一眼,表示知道了。

“以后不许翻白眼!”

云昭连忙答应道:“知道了。”

大明朝的夜晚是极其无聊的,天黑下来人们一般就要睡觉了。

而云昭则有抄写不完的《百家姓》。

以前,外面会寂静的吓人,这几天不一样了,总会有叮叮当当的打铁声传进内宅。

打铁的声音其实不算大,可是,在寂静的夜晚,这个声响就会传出去很远。

云昭写完字了,打铁声依旧在继续,刘宗敏是一个合格的铁匠,同时说明他的力气也很大。

福伯关闭内宅大门的声音也传来了,然后就是福伯踹家丁的声音,以及家丁吱吱呜呜的埋怨声。

大白鹅在院子里踱步,只要屋子里还有灯亮着,这两只该死的鹅就不会回到圈里去。

忽然间,外面变的喧闹起来了,很多人的声音乱糟糟的响起,大白鹅也嘎嘎乱叫。母亲披着外衣来到云昭的炕前,警惕的听着外边的动静。

不一会就听福伯在大门口道:“大娘子安歇吧,没事,是野猪下山祸害地里刚下的种子,被乡民用陷阱给捉住了。”

云昭闻言蹭的一声就从炕上蹿起来,胡乱穿好衣裳就要往外跑。

刚刚安定下来的云娘怒道:“野猪被捉了,是好事,你跑什么?”

云昭忙乱的找鞋子,一边套鞋子一边道:“我去看看是不是我认识的那头野猪。”

云娘怒了,直接对院子外边的云福吼道:“给乡民几个钱,把野猪买下来,我们明天啃骨头!”

云昭闻言大为惊恐,那几头野猪陪自己渡过了一段最难熬的日子,说没有感情那是假的,吃它们,云昭觉得自己可能下不去嘴!

遂不理会云娘的呼叫,自己打开门就跑了出去。

福伯就站在大门前,见云昭出来了,嘿嘿一笑道:“知道你坐不住,那就去看看热闹。”

云氏大宅外边,此时还有灯火的只剩下刘宗敏的铁匠铺子了,所以一大群人围着铁匠铺子看热闹。

刘宗敏似乎对野猪没什么兴致,依旧在叮叮当当的打铁。

福伯出了门,咳嗽一声,乡民们自动让开了路。

其中一个鼻青脸肿的乡民陪着笑脸道:“福伯您看看,好大的一头野猪啊,大家捉这头野猪不容易,还请福伯多多赏赐一些。”

福伯哼了一声道:“这山都是云氏的,野猪自然也是云氏的,你们还有脸要钱?”

话说的不中听,几个捉拿了野猪的乡民却满脸笑意,这种话他们听的多了,做不得数。

云昭很担心那头大母猪,毕竟她还有八个娃需要喂养,如果是今天她被捉住了,无论如何也要放人家回去喂孩子。

铁匠铺门口躺着一头巨大的野猪,被人用绳子捆的结结实实,不断地在那里嘶鸣挣扎,还是纯黑色的,跟云昭在秃山见到的一家子猪完全不同。

这头野猪更加的像家猪,很多人家养的猪跑掉之后,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变成这个样子。

很早以前的时候,云昭去森林边上的贫困村子驻点,那里的野猪在困难时期被杀光了,后来出现的野猪其实就是家猪变得。

这头也是如此,它的嘴没有野猪长,獠牙很短,身上没有斑纹,腿长,只是体型比家猪苗条的多。

云福瞅着云昭道:“要不,咱们家把这头猪养起来?”

云昭还没开口,发现口水先流出来了,擦一把口水后大叫:“我要吃猪骨头!”

云福似乎有些失望,没好气的对几个乡民道:“那就赶快收拾了,没听见大少爷吃猪骨头?”

乡民们齐声叫好,立刻就有人去拿杀猪的一干物事。

刚刚将铁块丢回炉子的刘宗敏走了过来,用脚踢一下野猪道:“猪皮留给我。”

云福笑道:“这是经年的老猪了,猪皮厚的不成样子,没法子吃。”

刘宗敏道:“硝了之后作衣衫!”

福伯点点头道:“该是能做出一件皮甲。”

刘宗敏不再言语,见铁块又烧红了,就继续去锻铁。

杀猪没什么看头,云昭一点兴趣都欠奉,明日里有猪肉吃,这才是他感兴趣的地方。

以他以往在农村看杀猪的经验得知,人们绝对不会浪费猪身上任何一点可以利用的东西。

云福见云昭打着哈欠回家了,就笑着道:“五百文钱,家里只要肉跟板油,猪皮给刘宗敏,其余的便宜你们了。”

云昭听见乡民们的欢呼声了,继续打着哈欠回到房间,胡乱脱掉衣裳,一头钻进了被子。

“怎么,没打算弄头猪回家养着?”

“明天有猪骨头吃了。”

“咦?不是是自称野猪精吗?怎么没有物伤其类之感?”

“明天你看我吃肉的样子就知道我的野猪精之名不是平白得来的。”

云昭嘟囔两声,就用被子盖住脑袋,不愿意看母亲那张满是捉狭之意的脸……

一头猪,一个晚上,就被安排的明明白白。

陈年老猪肉一点都不好吃,只要有点筋,就咬不动。

而最好吃的心肝脾肺肾,被乡民拿走了,血脖子带猪头给了屠夫,就连猪尾巴也被人连着一斤肉拿走了。

“地主家都是傻子?”

云昭母子跟猪肉较劲好长时间之后终于放弃了,徒然的瞅着满是牙印的猪肉不知道说什么好。

云娘撇撇嘴道:“乡民们打杀了野猪,也就是保护了庄稼,就该奖励。咱家的地最多,出钱是应该的。

也罢,送一条猪腿给你先生,请他品鉴,品鉴!”

这头猪的肉很适合细嚼慢咽,绝不适合大快朵颐。

云昭认为这是老天在跟自己作对,自从成为地主家的大少爷,就没有好好地吃过一顿饭。

不过,他还是装了很多猪肉,他不喜欢,云杨,云树,云卷,云舒,云飞这些人会喜欢的。

今天,云昭就想去玉山看看,去云卷捡拾到磁石的地方去看看。

一把匕首,三把短刀就是刘宗敏忙碌了两天的成果,铁砂这东西却是经不起锻炼,一百斤铁砂最后只能做出这三样东西,与少年们的期望相去甚远。

匕首只有一尺长,短刀只有一尺半,刘宗敏是当成玩具打造的……

好在,云杨极力要求刘宗敏给这几把武器夹了钢,也淬了火,按照云昭的看法,这些武器也就比锄头好一些,也比少年们常用的柴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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