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输全全和卿微一路磕磕绊绊地奔赴了万里之外,其中经历的坎坷,对于卿微来说简直像是噩梦一样。&
很多很多年以前那个小女孩儿一路流浪到都城都没有觉得多么艰辛,现在一个晕机,就差点让她想要从万米高空上跳下去了。

从飞机上下来的时候,卿微依然是被公输全全扶下来的,整个飞机的乘客都不肯抢在他们的前面离开,他们都看着那位高大俊秀的时尚美男扶着自己“相貌平平”又“身体虚弱”的女友离开,其中的大部分人觉得自己再一次相信真爱了。

出了机场,公输全全一手拎着装了两只兔子的笼子一边扶着卿微,他的身上扛了卿微的书包,身后还拖着一个大行李箱。

普通人看他能拿这么多东西还扶着人都觉得是这个年轻人力大能干,其实公输全全是用控魂丝连接着行李箱的把手,一根手指就能拉着行李箱了。

“接下来去哪?”公输全全研究着等车点旁边的城市地图,卿微的头还靠在他的手臂上,脚踏实地的感觉让她一点点从痛苦中爬了出来。

“去火车站坐火车。”卿微还记得自己设计的行程表。

公输全全看她这幅样子真想让两只兔子把她踹醒:“去什么火车站,你现在脸白的跟死人一样,赶紧先休息吧。”

“我要坐火车。”卿微很想瞪公输全全,却又懒得浪费力气抬头,在飞机上瞪了他无数次,他不是照样该干什么干什么?现在不能让酥饼和米糕出手,这么多人在旁边她也不敢下咒,只能看着这个骚包的家伙继续嘚瑟。

哼哼,白痴骚包男,老虎不发威你当我小奶猫,等朕好了,定要诛你九族!

却不知她现在只能靠哼哼来发泄自己愤怒的小模样看在某个白痴的眼里简直是又可爱又可怜。

缅州首府名为玲珑市,又名春城,这个城市的空气中似乎有淡淡的花香气,缅州四季如春,此时的北方仍有风卷残雪的冷意,在缅州各式各样的花已经开遍了每一个角落。

到了这里,让人觉得似乎连空气里都带了一点特有湿润与悠闲,与干燥繁忙的都城全然不同。

公输全全以前并没有来过这里,但是这并不妨碍他觉得这个城市不错,安抚性地拍了拍卿微的肩膀,他已经做出了决定。

“火车站旁边有一家评价不错的酒店,还靠近美食街,你去那里休息一晚上吃点东西,我们明天坐火车。”

把手机锁了屏幕放回包里,公输全全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自顾自地随着打车的队伍前进,卿微的手臂被他用控魂丝牵着,稍有不适就能直接倚在他的身上--在别人眼里,这可真是羡煞旁人的一对了。

卿微站直了身体很想气势十足地讽刺他一句再驳回他的自以为是,可惜胃部突然有一些若有若无的痛感,对于现在的她来说根本就是雪上加霜。

公输全全不算是个温柔体贴的人,他对人好也是愣愣的好,也正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让他完全不能对卿微此时的窘迫和无力感同身受。

卿微没有第一时间跳出来反对,在他看来那就是默认了。

几分钟之后他们坐上了开往酒店的出租车,可怜的言咒师大人抱着自己两只同样晕机的兔子闭目养神。

等我身体好了,你看我怎么收拾你。

等我身体好了……

等我……嘶,胃疼,真的该吃点东西了。

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公输全全透过后视镜看她眉头微蹙的样子,表情不自觉间就变得柔和了起来。

大概全国的出租车师傅都有喜欢跟人侃大山的爱好,看见公输全全这幅样子,皮肤黑红的司机师傅嘿嘿一笑:

“你和你女朋友来旅游啊?我们这最适合度蜜月了,相思河边走一走,不争不吵到白头啊。”

听见“女朋友”这三个字,公输全全的耳垂竟然都泛起了粉红色:

“我们不是……”

可他还是掏出了手机查了一下相思河的位置。

春城飞花,一脉相思,一条河从雪山上下来直通向一个湖泊,湖名叫红豆,穿过了红豆湖的这条河,自然是相思之地了。

某个旅行软件的评论区说相思河那里飞鸟成群,繁花成荫,好像真是一个不错的地方。

“麻烦您,我们不去火车站了。”

某个财大气粗的家伙已经在最短的时间内改订了相思河畔的酒店。

还是吃点东西再坐火车吧,某个昏昏沉沉的言咒师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路线计划又被人擅自改动了。

卿微的身体也不知道如何了竟然就这样急急离开,旁边还跟着公输全全那个不怎么靠谱的年轻人,路俏的心里自然是担心的。

可她更清楚,随着自己计划的推行,自己的身边才是最危险的地方,卿微他们此时离开,说不定还是好事。

只是,回到家里的时候她才意识到,现在这栋房子里,只剩下她和她曾孙子两个人了。

方来来上学去了,此时,这里非常的安静。

就像她刚刚搬来这里的时候一样。

空空荡荡的一层和二层,所有的房间都是被统一装修好的,一样的风格,相似的格局,她唯一自己置办了的家具是一把躺椅,躺椅原本是放在了顶层,后来被老人们发现了她晒太阳的地方居然那么不安全,她就把躺椅搬到了楼下。

那时的她,晒晒太阳,看看天空,她已经觉得满意了。

几乎所有人都以为她那一百多年里是睡着的,其实,她经常醒着,只是身体似乎总是沉重且疼痛,她只能一次又一次地再睡过去,睡得不知道今夕何夕,睡得错过了自己曾经拥有的一切。

与空嗒内部那长久的黑暗与寂静比,与研究所里的灰暗与冰冷比,她已对阳光普照人间无比的满意。

现在路俏却觉得同是那样的阳光、同是这个房子,却有不同的冷清。

人啊,不管怎么孑然独立,有了一点点的热闹和温情,还是会产生依恋和不舍。

那就不舍吧。

路俏这么想着,她并不觉得自己的“眷恋”与“不舍”是什么不好的情绪,如果没有情感,那路俏早就死在了更久更久之前,还是那句话,她从不后悔。

却也曾经惆怅过命运,让她不能见那些人最后一面。

路俏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了一枚红色的梭子形植物种子,那是小红,她一直还带在身边。

前人皆死,只留下了希望这个世间更加美好的祈愿。

今人皆在,她得背着别人的希望、自己的责任、和自己想要的未来一直走下去。

红色的丝线从她的手臂上层层而起,渐渐缠绕着那枚红色的种子。

路俏曾经想把小红收入自己的身体里,就像曾经与她相伴了上百年的玉坠一样,不知道为什么却一直没有成功,倒是这些控魂丝,似乎是因为知道与这个种子同根同源,总会跑出来与它亲近。

路俏喜欢这种感觉,让她以为控魂丝是被它们原来的主人控制的,让她以为下一秒就会有一只纤长有力的手从她的手中拿走小红和控魂丝,然后眉目飞扬地对她轻笑着说:“你也算物归原主了。”

可惜只能想想,带着酸和痛的想。

在小区外面,一辆白色的车子停在了停车位上。

穿着蓝黑色大衣的男人从车下下来,他的身上已经带好了全部需要的证件,从今天起,他是章宿秘密派来协助路俏的人。

戴上眼镜,对着车窗看看自己现在这一张与方启航有七八分像的脸,南宫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是来到了这里。

说好了离那个女人越远越好,为什么在听说她可能遇到了麻烦之后,自己还是这么快就送上门了呢?

他想不明白,对上路俏,他似乎就没有想明白的时候。

打开大门,路俏听见这个文质彬彬的年轻人公式化地介绍完自己后点了点头。

“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

女人的脸上没什么表情,仿佛只是随口一问,却让男人的心差点停摆。

她还记得对么?

记得这张脸,记得那个爱着她的男人?!

即使是七情齐涌,南宫也没忘记他此时的伪装:

“我没见过您,所以……”

话出口,他意识到自己还是表现出了慌乱和失控。

“哦……”路俏随意地应了一声,显示她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她转身进了屋子:“我这里没什么好帮忙的。”

留下南宫站在门口,心乱如麻。

几乎是逃跑一样地离开了路俏的居所,南宫伏在车子的方向盘上大口大口地喘气,只用两句话,只用两句话就让他的情绪近乎于失控,只要想到她可能还记得方启航,他的心就同时有那么浓的酸与甜。

而这并非最可怕的。

可怕的是,想到她可能忘了方启航,南宫的心里竟然不再只有负面的情绪。

那一丝的欣喜,于他仿佛天崩地裂。

“我不是方启航,我不是!”

所以他绝对没可能喜欢路俏,绝不!

南宫握紧了拳头,却没想过就此远离路俏。

打发走了这个有那么一点违和感的年轻人之后,路俏走出家门站在了院子里,老爷子们在下棋,老太太们都在买菜或者买菜的路上。

“小路啊,今天我买了鱼,你喜欢吃红烧啊还是油泼啊?”陈大妈看见路俏就小跑似得走了过来,手里的大鲤鱼已经开膛破肚,看起来就肥嫩的很。

看见鱼,路俏突然想起来自己为什么觉得刚刚的年轻人眼熟了。

那次跑到海上吃生鱼片的时候,不就有一个军官和自己一起吃的么?

这个年轻人和那个军官长得颇像啊。

“油泼!”路俏对着陈大妈甜甜一笑。

那一笑依旧是蕴藏了一城春色的美好。

陈大妈“久经考验”还是被她惊艳了一下。

“小路啊,对着别的人可少这么笑,尤其是年轻的男人,这年头,有责任心的年轻人太少了。”

路俏应了下来,顺便帮她把菜送回了家。

陈大妈的家门一打开,一只大公鸡冲了出来,

咯咯地叫着,身后跟着气急败坏的邢老爷子。

“我这刚弄的一幅好字,它能跳到我桌上给我叨烂了!我就说该把它炖了!”

路俏看着邢大爷一副急红了眼睛的样子真是大感意外。

平时只觉得老人是个面冷心热走严肃高冷范儿的,没想到还能这么“活泼”。

陈大妈可没被邢老爷子的大嗓门吓到。

“他们把鸡送来的时候我就说杀了,你说杀了鸡咱俩吃不完浪费了,结果养了三天你就舍不得杀了,我说养在贮藏室里让它光在院子里走走,你非要让它住到家里来说要闻鸡起舞。现在好了,你闻着鸡了也张牙舞爪了,闻鸡起舞了!”

手一掐腰,陈大妈作茶壶状,分分钟以压倒性的优势镇压了自己的老伴儿。

“你能不能就事论事,我说的是今天它叨了我的字!”

“我怎么没就事论事了?!不是你舍不得杀鸡了把鸡养成了祖宗么?不是你要把鸡留在房子里的么?!怎么鸡闯祸了你就都忘了?”

“我说今天你非说以前。”

“没有以前哪来的今天?”

两个老人明显是吵出了情趣,完全不在乎路俏这个围观者,嘴皮子官司打得利落。

真没看出来,邢老爷子平时在外面都风雨不动安如山的,现在在家里竟然也很能说。

不过想想也是,陈大妈这么活泼的性子,如果在家里邢老爷子还是那么一副高冷样儿说不定陈大妈早憋坏了。

那只嚣张的大公鸡在又探头探脑地回了房子里,它看了路俏一眼,又趾高气昂地踱着步子去了厨房,看这点机灵劲儿,路俏就明白为什么邢老爷子舍不得杀了它了。

嫌疑人--大公鸡已经重回了案发现场。

受害人--那副可怜的字此时正打开着被人随手扔到了沙发上。

路俏把那字拿了过来,展开来细细地看。

“闻鸡起舞”四个字写的确实还不错。

就是“舞”这个字上收势踌躇了一下,让四个字的整体气势稍缺了一点。

宣纸上有几个洞,很明显就是那只大公鸡的杰作了。

研磨、铺纸、挑笔。

等到两个老人家吵完了顺便定下今天的大鲤鱼就吃油泼的,路俏的一副字也写完了。

“枕戈待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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