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回忆
他身上热得像个火炉,呼呼地往外散着热气。遮体的布料滑落,精壮结实的身体和狰狞的伤口都一览无余。
“烧成这样还硬撑着”苏清欢嘟囔,心中却有些感动刚才他是为了帮自己才强撑这口气。
这男人,倒是个知恩图报的。
这样想想,那七十两银子也不算打了水漂。
可是,还是心疼。
不,心肝肺都疼。
给他把了脉,苏清欢松了口气。
陆弃身上的伤太多,眼下发烧昏厥是因为炎症导致,得赶紧想办法降温消炎。
苏清欢抓了一把铜钱,一个空碗,一路小跑去林三花家。
三花娘林氏正在拿着扫帚扫院子,她是童养媳,所以也姓林,但是她性格泼辣,说话大声,一点儿也没有受气的样子。
她不喜欢苏清欢,觉得她桀骜难驯,又住在村里没人敢住的鬼屋里,是个不祥的人。
因此,见苏清欢来,她哼了一声,假装没看到。
林三花在喂猪,见了苏清欢,在围裙上擦擦手,大嗓门道“清欢,咋了”
林氏指桑骂槐道“喂你的猪人家是见过世面的人,哪个要理你”
苏清欢自称被主子放了出来,这也是遭到村里人白眼的原因若是好端端的当差,年轻漂亮的姑娘,又不是家人上门求,哪家主子能放出来
定是她行为不端,勾引男主子,忘了本分,被女主子撵了出来。这种传言甚嚣尘上,连宋氏都是肯信的,所以才一口一个苏清欢“失了清白”。
苏清欢不是来吵架的,她走到林氏面前把铜钱塞给她“林婶子,把你家烧酒给我来一碗。”
三花爹喝酒,林氏嫌费钱,所以每年都自己酿苞谷酒,苏清欢听林三花说过。
林氏眯着眼睛一扫,就看出来她手里足有二三十个钱,喜笑颜开地把钱接过去。
正当她想上前接过苏清欢的碗时,林三花上前抢过碗,一溜烟跑到放酒缸的堂屋,道“娘,我去打酒。”
她怕林氏扣扣搜搜,只给小半碗。
林氏骂了一句“胳膊肘往外拐的蠢东西”,但是想想即使满满一大碗酒才值五个钱,也就没再骂人,反而挤出一个笑意道“花儿啊,不,清欢啊,以后要买酒还来婶子这儿。”
林三花果然打了满满一碗酒出来,递给苏清欢,小声说“你要酒做什么下次告诉我,我从家里给你偷点,哪里要什么钱我娘就是掉进钱眼里了。”
苏清欢心里感激她的好意,含糊解释了句“家里来客了”,就端着酒碗匆匆回去。
她用烧酒给陆弃擦了身体,酒洒在伤口上,钻心地疼,陆弃身上的肌肉紧绷,控制不住地颤栗。
他生生被疼醒,却咬住嘴唇,一声闷哼也没发出,咬到嘴唇都被咬破。
苏清欢取了干净的棉巾让他咬在嘴里,咬牙继续给他擦拭,额头上也浮起一层细密的汗珠。
她俯身,与陆弃很近,陆弃甚至可以看到她白皙面庞上细细的绒毛,被汗水浸湿;她眼神认真,手上动作利落,仿佛那些陆弃自己都觉得丑陋的伤疤,只是稀松平常的存在。
“好了,我去给你熬药。”半碗酒用完,苏清欢松了口气,站直身体,捶了捶酸到僵硬的腰。
“嗯。”陆弃没有再道谢,而是闭上了眼睛。
苏清欢给陆弃熬了药,想起还有些硝石,便取来大小两个盆子,都装上了水,然后把小盆子放到大盆子中,又把硝石投到大盆子的水里。
药熬好了,小盆子里的水也凝成了冰。
苏清欢把冰用棉巾包好,把药倒出来,放在托盘中一起拿进去。
“来,喝药。”她扶起陆弃,在他身后垫好枕头,把药递给他。
她动作熟稔,也许以前伺候过别人陆弃心中忍不住地想,并且在想到被伺候的可能是个男人时,心中竟然有那么点不是滋味。
苏清欢也觉得这情景似曾相识。
那时候,程宣出天花,她觉得天都要塌了。
她爱的人,风度翩翩,文武双全,公子世无双,却偏偏染上了天花。
程宣让她走,她不肯,一边哭一边绞尽脑汁地想药方,日夜陪着他,衣不解带地照顾他,甚至想在那时嫁给他。
程宣不肯,他说,傻丫头,我怎么舍得你我若是死了,你就好好找个人嫁了,我的所有私房你都知道
苏清欢哭着捂住他的嘴。
那时候她想,同生共死,有爱无惧。
只是,后来的一切,证明是她脑补太多。
呵呵,她是傻叉,彻头彻尾的。
陆弃喝药的时候眼神也不曾离开过苏清欢,看着她小扇子般的黑长睫毛一点点被泪水沾湿,却倔强的不肯让泪水流出来,拼命逼退泪意。
他知道,她心疼的不是他,而是她的过去和回忆。
口中的药很苦,哭得陆弃眉头都紧蹙到一处。他用了几分力气,把空碗放回到托盘中。
碗盘相接的声音让苏清欢回神,她不着痕迹地用手背抹了一把眼睛,扶着陆弃躺倒,然后把裹了冰的棉巾放到他额头上,道“给你退烧的,若是一直烧,小心变成傻子。”
额上冰冰凉凉的,乍放上来有些刺激,但是很快就觉得十分舒服。
陆弃伸手摸摸,迟疑地问“冰块”
苏清欢“嗯”了一声,端着托盘站起身来。
“哪来的”
现在是初秋,冰块还是很稀奇的东西。
苏清欢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变出来的。”
陆弃“”
“好好休息,我去山上采药。”
异世之中,若说什么还能给苏清欢一点儿安全感,那一定是钱袋子。
钱可以买房子遮风避雨,远离这四面透风的“鬼屋”;钱可以买食物填饱肚子,远离挨饿到眼冒金星的滋味;钱甚至可以买个相公来,让她可以有个人说话
所以,她要努力赚钱。
现在陆弃陪她说话,日后他走了,也可以换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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